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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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垫江县住房城乡建委 |
公示日期 |
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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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还有明显短板。重庆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力度不足,排查整治问题不够深入,一些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排查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等3条整改措施,达到“排查整治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领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问题,持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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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县级统筹,科学制定实施年度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城南污水处理厂调试工作,及时形成稳定的处理能力,2024年11月1日正式建成投运,设计处理能力0.75万吨/天,日均处理污水2725吨。截止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达到7.75万吨/天,其中县城污水处理厂6.0万吨/天,长龙污水处理厂1.0万吨/天,城南污水处理厂0.75万吨/天。2025年1-10月,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83%。 (二)实现管网排查全覆盖。加大市政排水管网排查力度,委托洛阳建筑设计院,根据《重庆市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排查技术导则》,将城市市政雨水管网分为309个区域、污水管网分为146个区域,采取水质检测与内窥检测相结合方式全域排查检测。目前,已开展排水管网水质检测1779次、内窥检测217.2公里,累计排水排查市政排水管网480公里,排查覆盖率100%。 (三)加快污水管网缺陷整治。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加大管网建设力度,将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列入城市建设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县城老城片区排涝通道及设施项目、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项目、亚行中期调整等项目建设,配合城市道路建设新建污水管网,持续开展现有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共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26公里,整治完成三四级结构性缺陷、错混接点450处。 (四)打造污水零直排小区。按照市县“污水零直排小区”建设行动方案,县住房城乡建委深入摸排筛选,系统推进小区内部排水设施排查、错混接点、三四级结构性缺陷整治,完成九棠府小区等4个零直排小区创建工作。 (五)健全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链”,实现前端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中端收集转运设备基本满足需求,末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全面建成投用,形成“全链条”工作闭环。同时,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基层回收网点,对社会各类回收站点进行清理和整合,对已有的回收站点进行改造升级,实现规范化经营。 (六)增强排水设施运行维护保障。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污水主干管运维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维城市排水设施,组建了20余人的运维队伍,详实制定运维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排水管网巡查养护管理,2025年排查清理排水管网300余公里,水篦子500余个,更换排水设施100余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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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5个核查验收工作组,分条分块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验收工作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3条整改措施,通过查阅资料、交流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 核查验收工作组认为: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市级层面已印发排查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方面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各区县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建设一批环境基础设施。二是着力提升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方面环境基础设施能力,2024年—2025年全市已新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4座、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2700公里;新改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6座、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6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27座;新建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1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为43.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三是市、区县均制定实施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方面环境基础设施日常监管制度规范,保障已建设施运行,动态清零不正常运行问题。综合看,各项整改措施有力推进,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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