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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5-07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

一是坚持学法守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邀请市委办公厅领导、重庆大学教授来垫授课,全年组织开展了专题宣44场,涉及8000余人次。二是坚持统筹推进。制定印发《2019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9个方面25项具体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增设垫江县法制建设中心,核定4名事业编制,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坚持率先垂范。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多次作出明确批示;审定《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垫江县知识产权资助暂行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认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动态调整行政审批目录,取消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12项,全县31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统一管理。二是动态调整完善我县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10409项,70%事项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审批效率提速60%以上。三是实施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改革,将改革推广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达到1261项,占比92%四是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的核准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立项制度,社会投资项目一律实施备案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创新社会治理按照《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指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行业性、专业性、技术性和辅助性职能,实现27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有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垫江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扎实推进所属领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利用“两微一网”、LED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查处2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二)遵守决策程序,保障决策科学民主。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完善修改政府合同26件,妥善处理玉河水泥厂破产清算等重大涉法事项50多件次。三是印发《垫江县社会稳定风险分类评估办法》,开展风险评估17件,准予实施16件,暂缓实施1件,未出现评估不到位而引发集访的情况发生。四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解读、咨询反馈等服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0篇,公开政府招投标信息838条。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1108条,公开招生入学政策等信息16条。

(三)加强政策宏观调控,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涉及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地方配套政策162,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和实施等完善宏观调控的有关工作二是对全县86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动态调整因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废止16件,继续有效10件,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60件。三是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对《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1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加强监督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对全县32个县级部门和26个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数据进行清理和统计。二是制定《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关于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工作方案》,理顺政府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权责关系,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三是创新行政执法信息查询方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统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平台公示本单位行政处罚信息,2019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10条,实现执法信息数据共享。四是对全县23个重点执法单位和26个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等8个领域的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五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依托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建立我县监管事项清单和管理人员库,并实现各执法部门数据互通互享;共同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综合抽查738户,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六是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突出抓好敏感时间节点、敏感话题拉网式监测,确保网络空间清朗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件18319件,结案18277件,结案率99.91%,畅通城市管理投诉举报途径,有效提升城市管理能力。

(五)畅通沟通渠道,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办理行政复议申请31件,决定受理26件(决定维持9件,驳回5件,撤销4件,终止3件,正在办理5件),不予受理5件。二是重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增强行政机关与诉讼争议主体的沟通对话。2019年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50%提高至73%,其中12个单位(共15个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748件,调解成功9716件,协议金额9679万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群体性事件处置演练,督促高危行业积极开展群体性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全年共开展县级综合应急演练4次,企业应急演练41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五是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全年受理网上信访2419件次,2503人次,占比64%,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的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六)主动接受监督,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财务预决算、机构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畅通申请公开渠道,办理市长、县长公开电话468件,市长、县长信箱1006件,办结率100%二是严格落实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163件,政协委员提案137件,办复率均达100%三是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有履行内容的生效裁判全部履行完毕。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2件,限期完成诉前检察建议整改33件。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印发《2019年垫江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垫江普法协组〔20191号),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二是组织县政府新任的12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强化领导干部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三是组织春秋两季新任的46名领导干部和1.6万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四是组织200余名领导干部参与刘某某职务犯罪一案庭审旁听,全县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规范管理有待加强。个别规范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环节流于形式,未公开征求行政相对人或特定管理对象的意见。起草单位制定规范性文件有时在于完成目标任务,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上缺乏论证。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程度不高,执法记录全过程缺乏具体的指导规范。“两法衔接”制度尚未完全落实,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渠道不畅,信息录入平台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三)工作机制有待完善。调解、信访、复议、诉讼等手段尚未有效衔接,循序渐进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还不完善。

四、2020年工作安排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制定2020年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提升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厘清行政机关职能职责,深入“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动态管理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等制度,强化考核和培训,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快推进县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督查。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随机检查,推动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

(五)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工作对接联动。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完善公共事件应对中政府与媒体、公众沟通机制,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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