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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2-18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工作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措施和成效

(一)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法治督察。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聚焦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等内容,采取实地督察和书面督察两种方式,对26个乡镇(街道)和57个县级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面了解掌握被督察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发现并反馈问题15项,全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达到了“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以督促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坚持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效果初步显现,“深耕厚植‘垫小二’品牌 打造更优营商环境”项目获评第二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不断升级,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规则,形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重大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制发文件。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率100%,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规范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5154项、公共服务事项314项,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164项。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年共开展联合抽查18次。深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上线53个主题套餐,全年累计办理8294件。全面启动“一窗综办”改革,印发《垫江县深化“一窗综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优化场所设置,打造18个无差别窗口和6个分领域综窗区,减少窗口30%。全县1384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覆盖率99.71%,“全程网办”达67.99%。二是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金牌“垫小二”助企行动,选派300余名青年党员干部担任全县规上工业企业、数字经济重点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垫小二”,“一对一”助企纾困服务发展,累计帮助2600余家企业获得政策资金3500余万元。扎实开展“千人联千企”、“千所联千会”和“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等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审查合同162份,查找法律风险隐患点103个,提供法律意见239条,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370余人次。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和轻微违法免罚规定,坚持过罚相当和柔性执法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023年办理减轻处罚案件213 件、免予处罚案件20件,减免罚没金额500余万元。三是持续优化市场监管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对负面清单内禁投、限投类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禁止入库,做到项目监管常态化、动态化。加强食品领域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建立“三清单一承诺”工作体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206批次、快检1156批次。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规范制定发布程序。加强关键环节管理,从制定主体、制定程序、有无上位制定依据等方面着手,通过合法性审查统揽此前程序,发现前置程序的瑕疵,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要求起草部门及时补正,有效避免文件制发的随意性。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全年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要求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建成包含垫江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按季度更新和公开《垫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2023年,全县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8件,其中,县政府63件、县政府部门6件、乡镇人民政府9件。实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对县、镇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数据进行核查,并及时向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推送,确保数据准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规范。

(四)完善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法定程序,编制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6项,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有效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2023年组织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集中抽考及全县法治理论知识网考,领导干部集中抽考152人,全县法治理论知识网考17382人,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有效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三是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调整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持续开展跟踪、调查、反馈等“回头看”行动,确保实施效果全程记录、有案可查、反馈有据,积极开展重大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继续实施、中止执行、终止执行或者调整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印发《垫江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公布《重庆市垫江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成立垫江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完成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上线使用数字应用办案和“综合查一次”执法工作。目前全县26个乡镇(街道)已于2023年12月31日起全面承接实施,执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对人力社保、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进行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线索35条,纳入问题清单整治26个,均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对县级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共抽取46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其中优秀案卷31件,良好案卷13件,合格案卷1件,不合格案卷1件,优良率95.65%,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份。三是开展常态化执法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组织线上通用法律知识培训1500余人次,举办线下法治政府专题培训和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500余人次,开展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轮训一千余人次,持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迭代升级“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不断优化完善“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评价机制,增加被评价行政机关,扩大企业、群众在评价主体中的占比,更大范围内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差评数持续减少,政务服务满意率从最初的83%上升至97%。二是认真办理和回复各类议提案。高效办理涉及基层医疗、农村水源、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代表建议171件,涉及乡村振兴、消费促进、文化旅游等提案210项,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三是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开展行政机关合同全面清理,清理县级部门合同943个,其中涉及民营企业合同806个,合同的标的额超过200亿,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诚信履行合同项下义务,以规范政府合同工作促进政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万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发布政策解读115篇。开展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公开信箱管理员业务培训、2023年全县办公室主任业务培训,累计培训300余人次。采用“日常检查、季度通报”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管。

(七)搭建多元平台,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3 件,办结77件、办结率92.8%,经调解终止15件,纠错9件,复议后起诉17件、复议后起诉率23.6%、复议后“零败诉”,行政复议案结事了效果明显。坚持有诉必应原则,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各单位出庭应诉54件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有效运作。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对复议、诉讼的补充作用,协调动员多方主体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争议解决途径,2023年承接涪陵区法院、三中院移送行政争议案件26件,成功化解2件。三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千所万村(社区)”基层治理实践行动和开展邻里类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县各级调委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632件,成功率99.9%,成功化解重大疑难案件等“疑难杂症”299件。加强基层司法所“三基”建设,成功创建桂溪司法所为重庆市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位谋划推动。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等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部署落地落实。

(二)以上率下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法100余场次。组织全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见到实效。

(三)压紧压实责任。压紧压实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并纳入全面依法治县考核和法治政府督察重点内容,述法评议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推动述法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县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健全,行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社会治理更加高效有序,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观念有待增强。个别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学法积极性不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矛盾,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有待规范。个别单位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观念急需转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对违法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行为程序违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部分单位机构改革后法治队伍力量、保障、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匹配。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考核机制,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抓好督察整改工作。

(二)积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县,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县创建目标,对照指标体系找短板、查弱项、补漏洞,高标准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化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强化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统筹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配合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监督、电子证照等数字系统,更好协同办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加强行政执法流程和内容规范指导。推动部门实行“局队合一”,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逐步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

(四)改进矛盾纠纷摸排和处理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摸排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强化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同联动。

(五)运用多种监督力量,提升权力制约效果。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等监督机制更好发挥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认真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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