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措施和成效
(一)纵深推进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县委、县政府专题学习10次,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00余次,县委党校将其列为干部必修课。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深化“学法+考试+旁听”机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85场次,培训2万余人次。组织新提任县管领导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和参与旁听庭审活动,考试通过率100%。三是统筹推进普法工作。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265场,覆盖党员干部1.77万人次。组织进校园普法活动1000余场,实现全县中小学全覆盖。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各类会议研究重大决策、营商环境等领域涉法议题40余次。二是落实述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报告履职并接受评议,全县专题述法率达100%。三是突出实绩考核。对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强化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刚性挂钩。
(三)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已完成30个重点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公开与动态调整。开展合法性审查8件,提出意见10条。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6次,对19份政策措施进行会审,提出修改调整建议32条。
(四)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年完成18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提出意见7条,均已公开征求意见并按时向市司法局报备。二是加强动态清理和备案管理。构建“识别—审核—备案—清理”治理体系,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实现“政府+人大双报备”全覆盖。推动清理评估“三维联动”,清理废止文件8件。
(五)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严格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在保留中央明确的7支队伍基础上,为乡镇(街道)统筹增加编制25名。推动19个县级执法部门共确定包片指导人员79名。二是明晰执法事项清单。划入综合执法事项992项,行政执法事项综合率达72%。认领区县级事项9727项,并动态编制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三是全面推广“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县级执法部门全量入驻“执法+监督”应用。大力推行“扫码入企”“信用+执法”机制。2025年,全县使用“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检查8777户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719件,“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实施率保持在98%以上。
(六)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一是推进监管减频增效。梳理全县执法主体59个、执法人员1104名。清理并公示全县涉企行政检查1000余项。二是提升执法监督与整改实效。设立12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选聘20名监督员,走访企业60家,收集问题15个并全部整改到位,制发监督提示函3份、问题线索交办单2份;评查11个部门97件涉企处罚案卷并督促规范整改。
(七)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作用。构建“1+9+26”的监督体系,评查案卷1500余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1份并落实整改。二是提升复议监督实效。累计办结复议申请207件,纠错13件。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万余条,按期办结网民留言及依申请公开28件,答复率100%。
(八)持续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全力配合市级层面完成6类主体信用评价,“信用+医保”资金监管场景纳入2025年度市级清廉市场优秀案例培育库;“信用+融资”场景应用(“信易贷·渝惠融”平台)得以持续推广应用。2025年未出现政府失信行为。
(九)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成功打造“垫小二”营商环境品牌,相关机制获评市级多项荣誉。二是构建“良法善治”法治环境。全年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96户,完成各类专项检查100余户。提供信用查询服务超1.2万次,办理信用修复16件。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发展。通过“律企同行”等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审查合同145份,排查风险点27个,提供法律意见53条,解答咨询257人次。
(十)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系统总结评估“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同步谋划“十五五”时期重点任务。二是接受市司法局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并同步开展县级督察,通过点对点制发整改清单4份,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落实问题8个。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有待夯实。少数基层单位及干部对法治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仍缺乏深刻把握,法治意识整体偏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主动意识和担当精神仍有欠缺。
(二)行政执法监督协同效能有待增强。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查一次”机制的覆盖面仍显有限,应用深度不足,未能充分实现一体联动与资源共享。针对涉企执法中可能出现的多头重复检查、程序不规范等执法扰企问题,事前预防和事中管控环节的精准性有待提升。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还需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联动不够,访调对接等机制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堵点。各类调解资源未能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尚未形成有机互补、高效协同的“多元共治”矛盾纠纷调解格局。
(四)法治政府督察运用机制有待健全。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与长效机制结合不够紧密,成果向制度转化不足。运用“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等数字化手段进行常态化跟踪问效的闭环有待进一步强化,督察“利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提高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垫江建设。紧紧围绕“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和“建设重庆主城卫星城”两大目标,高起点谋划并实施好法治政府建设“十五五”规划,将法治贯穿于垫江现代化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
(二)深化改革,优化与事权相匹配的政府职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动态完善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与执法事项清单,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
(三)规范执法,护航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推广柔性执法。持续迭代升级“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监督机制,让“指尖监督”倒逼执法效能升级。
(四)多元化解,筑牢平安稳定防线。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行政复议员”制度试点。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体系,对标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五)强化督察,做实法治建设“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跟踪、问责和“回头看”全链条机制,强化督察结果公开与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