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人大第十八届第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陈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托育机构的投入保障,促进二、三孩政策落地的建议》(第33号)收悉。经与县教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周密部署。
我委在接到建议后,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确立了承办科室,明确了由人口家庭科专门负责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委按照有关办理工作程序迅速开展了办理工作,主动与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了沟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完善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保证办理时限的同时,我们协调教委,着力抓好建议的落实工作,实现了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
(二)高位统筹,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明确组织机构。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纳入总体规划。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写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153个”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强化日常督办。三是加强内外协同。一方面,由县政府下发文件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16个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职能职责和具体任务;另一方面,县卫生健康委成立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委机关相关科室、县妇保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司其职,确保形成合力。
(三)加强监管,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共同支持。主动与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有关街道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托育机构备案消防许可、食品安全许可、恢复收托核验等问题;拓展人口监测数据应用,助力托幼机构规划发展。二是多元监管。联合监管执法部门多次现场监督指导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餐饮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督查和复托核验,确保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收托。三是完善制度。探索建立托育机构等级评价标准,加强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过程管理等评估指标和评估,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监管、动态评估和处罚惩戒等体制机制,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落实机构。2022年4月,经县委编办批复同意县妇幼保健院增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内设机构,并增核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名,具体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工作。
(四)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引导。
一是集中宣传。于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切实围绕“关爱女性健康,呵护婴幼儿成长”主题,举办义诊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女性及婴幼儿相关政策法规、健康常识宣传。二是针对服务。利用各类健康主题日,充分发挥医联体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优势,开展婴幼儿健康义诊活动,宣传婴幼儿照护知识,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五)以点带面,强化示范引领。
一是示范城市创建。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根据创建活动工作要求,我县建立了垫江县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张涛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刘新民任副组长,2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通过征求意见和召开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对《活动方案(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为创建活动出谋划策。2021年12月30日,我县向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关于申请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的函》。目前,各相关部门按照《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准备工作。
二是示范机构创建。我县1家民办托育机构成功获批重庆市首批托育服务示范机构。2021年9月22日,我县因施跞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先后经过我委联合五部门组建专家评审组县级评审初评、市级复审,顺利通过并得到高度评价。2021年12月22日,垫江县华都早教中心获得重庆市首批托育服务示范机构命名。2022年4月19日,我委联合县教委、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及县妇联等单位举办授牌仪式。示范机构的创建为促进我县托育机构安全健康、科学规范、专业优质发展树立了行业标准和引领作用。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我委将严格对标对表示范托育服务机构评价标准,加大针对性指导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建成1批具有一定示范效应的托育机构,带领和促进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托育机构备案和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六)落实政策,加强人才培养。
一是围绕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全县8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开设专业点5个,其中育婴员专业点1个、保育师专业点4个,主要培养具有较强的托育服务和相应机构经营与管理能力的技能人才。近三年,县人社局组织开展育婴员、保育师培训班25次,培养人才1586名,发放培训补贴173.2万元。
二是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将包括育婴员、保育员等托育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社会劳动者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支持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等级分别落实培训补贴标准。
三是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县人社局组织开展母婴护理、小儿推拿保健服务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依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合格者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大力开展托育服务相关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切实满足社会需求。近三年,全县2734人次考取母婴护理、照料婴幼儿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510人次考取保育师、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4.7万元。
四是开展职业技能大赛,营造以赛促学、促干良好氛围。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庆·垫江“丹乡之星”杯职业技能大赛,设立育婴、保育等项目,100余名选手参赛,培养托育服务高技能人才92名。
(七)积极探索,普惠托育奖补。
经了解,普惠托育服务奖补政策目前国家和市上尚未出台,但其他省市已有多地相应出台激励机制,且目前均由各本级财政承担。我委拟草了《垫江县普惠性托育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探索建立补贴长效机制:对托育机构进行等级评审,对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收托实行运营补贴;对有条件单独招收托班的托幼一体化普惠性幼儿园实行运营补贴;对获得国家级和市级的示范托育机构实行奖励。目前,我委正积极与县教委和县财政局进行协调沟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知晓率不高,参与度不足,入托率较低。
二是托育服务发展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目前托育服务发展还在起步阶段,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健全,政府主导、多元办托缺乏有力有效的支持性政策。
三是托育机构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目前在运行的托育机构多处于亏损状态,市场存在较强观望心理;很多幼儿园都招收了三岁以下的婴幼儿,但因为生源、办园条件、运行成本、师资等方面的限制,单设的托班并不多,婴幼儿人数较少的,很多都是采取随小班就读的方式。
三、下一步工作
我委将以县人大第十八届第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办理为契机,推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进一步满足0-3岁婴幼儿入托需求。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托育机构保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知晓率。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奖补机制。尽快与县教委、县财政局协调,将《垫江县普惠性托育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报县委、县政府决策。
二是加强师资培训。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将试运行,加强托育机构日常监管,提供婴幼儿照护培训、婴幼儿照护相关咨询和指导等服务,落实家庭育儿指导、社区婴幼儿照护支持,履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三是发展托幼一体化。县教委将进一步规范托班编班,原则上婴幼儿数在8人及以上的应单独开设托班,但最大班额不得超过20人。
四是积极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创促建,通过组织开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创新管理体制,健全服务机制,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
此复函已经汪涛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进一步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建议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3-74532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