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交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复函
王术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老年人公交卡的建议》(第51号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基本情况
2018年以前,我县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的年龄为70周岁,按照垫江县交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办理敬老卡方案》(垫交委发﹝2018﹞16号)要求,2018年初,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年龄提前到65周岁。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老年卡的年度使用次数进行了限制,即单张老年卡一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次数不超过900次。
二、关于限制老年卡免费乘坐时间段问题
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和办法,对老年卡免费乘坐时间段进行限制。我县若需限制老年卡乘坐时间,还需多部门配合并与客运企共同商议,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避免老年人出现群体上访事件,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此项工作,认真听取乘客意见,结合早、晚乘车高峰的实际情况,督促客运企业合理调整运力,增加车辆发班密度,切实解决高峰期乘车难问题。
此复函已经丁发权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垫江县交通局
2022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