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术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建议》(第53号)已收悉。经与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
一、办理情况
关于您部分路段人行地砖五颜六色,档次不高、破损严重(垫江职中到三峡银行路段)问题。一是高标准建设新建道路。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规范》(CG051-2021)、《城市道路提档升级维护工程设计导则》等规范导则,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二是提升市政设施品质。我局联合县发展改革委已于2022年启动了对县城区新华街、月阳路、白银路等道路的升级改造项目包装工作,项目建成后将切实解决人行地砖五颜六色、档次不高、破损等问题,提升县城区市容市貌。三是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县市政服务中心对城区道路进行了划分区域管理,常态化日常巡查县城区的道路及市政附属设施,对破损、松动、缺失的市政设施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市民及车辆出行安全。
(二)关于城市人行道、广场周围摆摊混乱、烧烤摊较多,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市民出行等问题。一是加强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对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圈转盘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结合地摊经营,规范占道经营,严禁占用车行道,留出人行通道。二是设置规范摊区,在中央华府周边规范烧烤夜市摊区,按照“三有、三限、三控”要求,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后县城区露天烧烤、夜市得到很好管理。今年来开展了夜市烧烤专项整治、市场周边秩序专项整治,共清理违规占道游摊400余个,强制拆除夜市烧烤店违法占道经营亭棚伞18起,现场责令整改56起,整治夜市噪音扰民89起,整治成效较好;联合公安开展了车辆违停整治,共拖移违停二三轮车914辆,罚款42000余元,查处违停机动车1450辆,罚款145000余元,推送驶离短信2万余条,并对城区道路进行不定期清理,拖移僵尸车20余辆。
(三)关于广场舞的音响噪声过大,噪音严重超标,影响市民休息等问题。一是发挥部门效能。各责任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协同管理机制,依托辖区派出所巡逻防控警力和街道社区专职、义务巡逻队等力量,对重点敏感区域、歌舞娱乐场所、夜宵餐饮店等主要噪声来源开展常态化巡查,有效整治扰民噪声。二是联动执法,形成查处合力。县公安局将在五一、中高考、国庆节等关键节点,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集中整治,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日常各类噪音扰民投诉,由辖区派出所及时走访察看现场,处置扰民噪声。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针对广场歌舞团体噪音扰民难题,向社会公布活动时间、活动音量等限制内容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广场舞等娱乐健身团体活动时间为: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6:30:至8:30、19:00至21:0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7:00至8:30、18:30至20:30。如有超时活动情况的投诉,辖区派出所及时出警制止。四是明确整治重点。县公安局对2021年接到的城区1859起各类噪音扰民警情进行了分析研判,明确了重点整治区域,将桂阳街道桂溪名苑广场、牡丹湖广场周边,桂溪街道西门广场、体育广场周边列为广场歌舞团体噪音扰民重点整治区域;将桂阳街道中央华府、尚品今典、丹湖苑、桂溪华庭周边,桂溪街道白银桥、北苑小区、田坝转盘、牡丹城周边列为夜市烧烤夜间营业喝酒划拳、大声喧哗噪音扰民重点整治区域,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奠定了基础。五是开展噪音专项整治行动,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13次、集中约谈广场舞负责人1次,整治商铺、流动摊贩、广场舞等噪音扰民136起。
(四)关于人行道、停车位僵尸车过多,影响市民出行,影响垫江城市形象问题。自2017年,县公安局联合县城市管理局每年开展“僵尸车”整治,重庆市公安局联合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分别于2017年、2019年开展了为期50天和为期两个月的“僵尸车”联合排查整治行动;2020年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联合整治。2021年县局交巡警大队自主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整治,主要整治对象是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乱停的机动车,重点整治区域是建成区内的道路(含两侧人行道)。自2021年以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共拖移“僵尸车”40余辆,通知驶离110余辆,我县道路及两侧人行道停放的“僵尸车”得到有效整治,形成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一是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执法巡逻车广播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餐饮经营业主自觉入市入店规范经营,确保行人出行畅通,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向社会公布活动时间、活动音量等限制内容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减少广场舞噪声污染。二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LED屏等媒介广泛开展报废车危害以及报废流程宣传,并向社会公示公司户、个人户的报废程序,积极引导部分车主主动报废车辆。
(二)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一是继续加大占道经营执法力度,根据“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小巷规范”和疫情防控期间地摊经济要求,落实专人加强城区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巡查,适时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在保障民生的同时,维护好市容秩序。同时继续加强烧烤夜市整治,每天晚上落实人员对夜市规范滩区进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大执法力度。二是继续加大对社会生活噪声的整治力度,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方法,以积极创造“宁静、安宁、和谐”的城市环境为目标,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创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重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县公安局将在五一、中高考、国庆节等关键节点,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集中整治,日常管理工作由辖区派出所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以减少广场舞噪音扰民。三是继续开展“僵尸车”整治,县公安局将继续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对“僵尸车”进行排查整治,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排查道路路缘石以下区域,县城市管理局排查路缘石以上区域,专人对城区僵尸车开展摸排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通过系统查询其联系方式,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车辆所有人尽量自行处理。对拒不驶离或无法通知的车辆,县公安局将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开展“僵尸车”拖移行动。积极收集“僵尸车”联合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管理存在的困惑、执法遇到的困难等方面情况,从加强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入手,调研提出新增、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条款内容,积极从立法层面解决管理难点。
此答复函已经田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垫江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