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关于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94号议案的复函
垫江民政函〔2022〕152号
陈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建议》(第94号)收悉。经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机制流程
通过将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桂阳街道、桂溪街道、高安镇、新民镇、永平镇5个重点镇街,由乡镇(街道)负责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救助供养事项审核审批工作,实行“谁受理、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对急难型困难家庭,开辟“救助绿色通道”,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的办法,确保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位,审批手续更为简化,工作效率持续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充分利用“垫江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救助申请”功能,让救助申请24小时不歇业。截至4月,共新增低保对象616人,特困供养人员60人,孤儿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0人,实施临时救助1669人。
二、优先保障弱势群体
(一)落实“单人保”政策。加大对重残和重病家庭的摸排筛查力度,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进一步落实低保政策,对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规定,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截至4月,全县共实施“单人保 ”政策3101人,进一步发挥了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二)扩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范围。因为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子女在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本科、专科)就学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长期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在一定时期内陷入贫困的低收入家庭,根据家庭收入、刚性支出情况综合确定救助方式。截至4月,全县共有3802户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兜底。
(三)保障脱贫人口基本生活。适度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4月,已脱贫户享受低保兜底的1461户3588人,特困兜底304人,实施临时救助140人次32.33万元;边缘易致贫户享受低保兜底的92户208人,特困兜底4人,实施临时救助8人次1.34万元;脱贫不稳定户享受低保兜底的138户364人,特困兜底11人,实施临时救助10人次3.32万元,突发困难户享受低保兜底的9户21人,特困兜底2人,实施临时救助3人次0.3万元。
(四)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根据《重庆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渝民发〔2021〕12号),明确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截至目前,我县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共429户,全部纳入低收入数据库进行动态监测,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因突发事件暂时性影响基本生活的,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协助申办相关社会救助;符合住房、医疗、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有效衔接医疗救助政策,目前已对所有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进行资助参保,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应保尽保”,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有效统筹救助资源
(一)开展“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积极探索“13336”社会救助工作新模式,增强主动救助能力,通过整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8类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民政局牵头,县教委、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12个部门协同办理,26个乡镇(街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搭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平台,为全县困难群众提供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开展“党建+社会救助”工作以来,全县城乡低保共11894户,18013人,发放低保金12769.05万元;特困供养人员4367人,享受供养金6722.18万元;临时救助5808人,发放救助金1572.91万元。有效提升社会救助部门协同办理效率,基本形成社会救助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为精准识别社会救助对象,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率,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县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积极发挥工作职能,对救助申请对象车辆、社保、工商、住房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为社会救助制度公正实施保驾护航。截至4月,向市级核查系统提交数据6884户21169人,其中低保申请15411人,特困人员救助申请111人,住房救助申请1746人,临时救助申请对象3764人,医疗救助申请对象114人,低保边缘家庭申请20人;查出预警信息2163人次。。
(三)拓展社会力量参与。与水滴筹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开通水滴筹绿色通道,主动帮助因病致贫家庭申请水滴筹。与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等民间网络资源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额开支的家庭情况,从民间机构提供的信息掌握群众的急难情况并主动申报救助。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必树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垫江县民政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