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易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花椒产业纳入全县特色主导产业予以扶持的建议》(第91号)收悉。经与县商务委、县教委、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垫江花椒申请地理标志的建议
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委大力宣传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让花椒生产经营者逐步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意识,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商标,推动垫江花椒进行品牌化销售。目前主要企业品牌有“奇叶”“可可娇”等,其中“奇叶”牌花椒在2015年获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委将会同砚台镇农服中心,在即将出台的《垫江县农业品牌建设奖补办法》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下,结合我县花椒产业发展实际,积极申报注册垫江花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垫江花椒影响力,增强垫江花椒产品竞争力。
二、关于支持垫江花椒产品内销的建议
我县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使用的大米、菜籽油、豆瓣、食用盐由渝垫集团立生公司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其余大宗食材是学校通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零星物品由学校货比三家自主采购。县内花椒生产经营主体可主动联系学校商谈相关事宜,拓展销售渠道。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积极引导花椒业主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入驻中农联·渝东国际农贸城,提高花椒流通率,促进椒农增收。
三、关于支持小型烘干设备纳入农机具补贴的建议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农办机〔2015〕17号)文件,对补贴机具产品资质、种类范围等有明确规定,“除新产品补贴试点外,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目前,花椒烘干设备没有纳入我市农机具补贴种类范围。县农业农村委将积极争取市级项目资金,通过申报项目形式,对业主购买花椒烘干设备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四、关于支持花椒基地提升基础设施的建议
针对我县花椒基地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的现状,县上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推进花椒基地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一是县农业农村委指导相关乡镇因地制宜做好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经济效益。二是协调整合农业、商务、林业、水务、交通等部门项目资金加强花椒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产便道、蓄水池和排灌设施等配套工程,提升基地综合产能及防灾减灾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五、关于支持花椒综合加工厂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2016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委统筹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市级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加强了花椒基地基础设施、贮藏加工等环节建设扶持力度。同时,县商务委也积极争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等中央专项资金用于花椒产地商品化处理项目建设,提高了花椒产地商品化处理及错季销售能力。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委积极争取市级项目资金,按照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花椒贮藏加工环节建设。县商务委将加大对垫江花椒商品化处理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在后续申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时给予大力支持。
六、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倾斜扶持力度的建议
花椒作为垫江特色产业之一,多年来,我县对花椒产业进行了大力扶持。从农机购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对业主购置花椒烘干设备、建设水利设施及冷库等进行补助;将花椒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实施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花椒“采摘”“飞防”等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提高花椒产业抗风险能力。目前我县特色主导产业仍然是榨菜产业,花椒产业作为主导产业仍有欠缺。下一步,县财政局将配合做好向上争资工作,助力我县花椒产业优质发展;主管部门论证发展花椒产业的产业现状和优劣势,协同推进产业发展。
易红代表,非常感谢你对我县花椒产业的关注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花椒产业发展,我们将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李德飞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