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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6-13

梁恒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城区及部分景点投入客运观光三轮车经营的建议》(第12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道路旅客运输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分析了在县城老城区投入客运人力三轮车丰富运输方式、以独特文化特色吸引市民和外来旅客、增加就业岗位等优势,为我委推动我县客运服务质量提升提供了新思路、新方向。现结合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东部新区管委会的协办意见,以及我县道路运行情况,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县城市道路运行情况

我县老城区城市道路主要为双向四车道,除桂西大道、桂东大道、马蹄路、牡丹大道等道路外均未设置非机动车道,县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长期处于混行状态,交通事故频发。

凤山路、人民路、工农路等道路是连接牡丹湖、三合湖、老城区的主要道路,也是我县市民出行的主要道路,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存在凤山路西欧花园至三峡银行转盘段、人民路南门口段、工农路县医院路口至北门农贸市场段等多个易拥堵点,道路两侧时常有车辆停靠,交通场景复杂。

二、关于我县城市旅客运输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有巡游出租汽车255台、网约出租汽车90台、城市公交80台、共享单车1500辆,城市公交线路覆盖县城区道路70%以上。20238月公交路线优化后,老城区公交车辆能通达的道路以及三合湖和牡丹湖周边道路实现了公交全覆盖。县城区各类公共交通出行需求约6万余人次/日,供给远大于出行需求。

三、关于具体建议的办理情况

根据各协办单位意见,结合当前我县城市道路运行情况、城市旅客运输情况。我县老城区暂不具备投放人力三轮车从事营运的条件。

同时,景区内投入观光车辆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经营和管理。县东部新区管委会计划今年在三合湖公园配置共享单车供游客乘坐。建议待三合湖景区投用客运观光车辆后,且老城区城市道路进一步扩容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研究老城区及部分景点连接道路是否投放客运观光三轮车事宜。

此复函已经丁发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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