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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5-03-17

王娟代表

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地区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建议》(第153号)收悉。经与县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积极引导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积极引导其委托亲属等其他有能力的人代为照顾并妥善安排老年人生活,每周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联系至少1次,同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报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加强照料责任落实,对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理能力的老人,家庭内部应确定至少1名赡养义务人在家照料。

(二)大力培育养老服务机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

全县共有养老机构71(其中公办1家、公建民营25家,民办45家),共有床4926个,入住率约52.8%按照《垫江县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要求,自2019年以来,我局自筹经费1800万元,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79个,农村互助养老点222个,已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通过引入专业养老公司以社区养老服务站及农村互助养老点为载体,免费或低偿为农村老人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社会化运营率达100%截至目前,累计服务20余万人次

(三)织密农村老人关爱网络印发《垫江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垫江民政2023〕63号),建立垫江县特殊困难老人关爱云平台,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养老”场景应用,深化对农村留守老人在内的6类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关爱服务。一是配置智能预警设备,配置集智能呼叫、健康监测、养老监护于一体的实时监护设备,截至目前已完成安装4500余部;二是通过购买第三方运营公司,组建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网格)四级应急援助队伍,引导辖区内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立体化农村老年人服务网络;三是依托农村互助养老点积极引导邻里乡亲对独居老人开展敲门、询问服务,随时关注独居老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及时提供帮助,形成互帮互助、孝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四)推进农村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垫江民政〔2022102号),按每户改造资金2000元的标准,于2024年完成100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今年计划适老化改造特殊困难家庭浴室和厨房约300户,力提升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性、便利性,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持续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出台《垫江县“老年食堂”建设运营实施案(试行)》,依托乡镇养老机构、餐饮企业、村养老服务设施形式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在各乡镇建成至少1个老年食堂,采取定点膳食、配送到点等方式,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满足老年群体用餐需求。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35老年食堂(其中乡镇老年食堂29个)累计提供助餐服务4万余人次。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加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费用,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必要救助帮扶措施,保障农村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确保应纳尽纳,应救尽救目前,全县建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关心关爱,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

(一)加强农村养老宣传教育引导。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孝亲敬老典型评选活动,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将履行赡养老年人义务纳入征信评价体系,建立完善赡养老年人失责惩戒机制。司法、民政等部门和村“两委”、老年协会等基层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发现、调解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赡养纠纷,依法维护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提升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水平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环境条件等因素,编制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的整体方案,综合利用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养老机构、老年食堂、康复理疗站等设施功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三)建立农村老人结对扶老制度。依托全县222个村级互助养老点,摸清农村居家特困人员及高龄、独居、留守社会老年人底数,建立基础台账,区分不同需求,整合资源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互助养老服务,构建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网络。

(四)健全农村老人关爱服务体系。适时扩大特殊困难老人关爱行动服务面,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积极督促引导村(社区)干部建立巡访关爱制度,实行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探访等多种形式,合理运用“孝心通”预警设备,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探索“社工+邻里+志愿者”方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服务。

(五)继续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高度重视老年人医疗保障工作,在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设置上体现对老年人的倾斜和照顾,按规定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根据全市统一规划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减轻老年人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

此答复函已经李必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垫江县民政局

2025313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3)7468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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