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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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礼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居民医保参保积极性的建议》(第15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精准调整政策”问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依法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在制度建立之初就确定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并实行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我县居民医保从2012年起纳入重庆市统筹管理,形成了全市统一的参保项目、缴费标准、待遇标准、信息管理、就医管理、基金管理、经办模式。经过10余年的发展,居民医保制度日趋完善,基金征收稳步提高,医疗保障能力逐年增强,在保障参保群众生命健康、助推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商业保险的底层逻辑是既要按大数法则保障客户理赔,也要保证商业保险公司的利润。车险虽然第一年未出险,第二年能降低保费。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险当年有赔付,第二年保费会上涨甚至被拒保。居民医保作为政府主办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参保人报销医疗费用,减轻其经济负担,不需要预留保费收入作为利润,医保基金百分百用于报销参保人医疗费用,这跟商业保险公司的模式大不相同。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真正覆盖所有群体的保险制度,不管参保人处于什么年龄、患有什么疾病都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会被拒保。参保人缴纳的费用是一样的,报销的政策也是一样的。
每年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的最低标准由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出台文件明确。我市参保筹资标准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同研究,经市政府同意后,于每年第四季度下达次年参保筹资标准,重庆市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一直执行国家规定的缴费标准下限。从2025年起国家对基金零报销人员建立零报销激励,当年没有报销,次年即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目前重庆正在研究制订相关标准。对连续参保人员,也有激励政策,连续参保4年后,从第5年起,每多参一年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二、关于“注重宣传引导”问题
在宣传方面,垫江县医保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密结合国家和省、市医保政策,立足我县实际,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健全医保宣传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合理规划,制定宣传方案,把医保政策宣传作为落实医保惠民政策的根本途径和重要抓手。
(一)投放宣传物料,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扩大政策宣传
一是与县融媒体中心深度合作,通过融媒体中心对外发布医保政策11期、村村通广播音频2个,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二是在20个主干道的公交车站台张贴医保政策宣传海报,为乘客和过往行人讲解医保参保缴费政策。通过以上方式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吸引群众关注医保政策,深刻理解政策,充分认识参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二)组织宣传力量,来到群众身边讲解居民医保政策
我局组建10个宣传工作组,利用赶场天在镇街生活广场、主要街道等组织24余场宣传活动。加强与包片镇街的沟通联系,联合其他有关部门,通过发放医保政策手提袋、宣传资料并解答群众的疑问等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工作。目前已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针对农民居民特点,不是光讲大道理,而是多讲负面典型、举身边的例子,切实把政策讲透、利害讲清楚、账算明白,增强广大居民参保紧迫感和主动性。
(三)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实施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
依托团县委、县教委、县妇联等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参保倡议书”,举办垫江县“医保在您身边”新闻发布活动,切实扩大医保政策宣传覆盖面。各乡镇(街道)、医药机构在医保经办窗口、门诊大厅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或字幕,通过广播播放医保参保宣传音频,切实提高宣传推广效果。
三、关于“提升服务能力”问题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文件规定:各统筹地区要以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信息为基础,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本地区全民参保数据库。2021年7月重庆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以来,不断完善平台功能,目前已实现和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的数据共享,通过定期数据交换与比对,精准锁定一批未参保人员名单;利用医保自身数据资源,形成“上年参保今年未参保”,精准锁定一批“断保”人员名单,为做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根据市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全市将大力优化全民参保服务体系,加强户籍人口、在校学生、在园幼儿、新生儿、流动就业人员等信息共享,依托“医保全民参保一件事”重大应用实现精准动员、便捷参保。
针对您提出的相关政策建议,我局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调研力度,收集民意,向市级有关部门反映,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傅永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
联 系 人:邓晓南,联系电话:7466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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