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夏平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35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相关协办单位认真研究,一致认为您所提的问题客观中肯,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目前,正与相关协办单位有序研究推进。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与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创新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长效保障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出台《垫江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垫江县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垫江县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工作办法》等文件,不断强化工作制度保障。2024年,我县打造规范化农贸市场3个,创建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示范店24家、特殊食品销售示范店20家,评选校园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3家,为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全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9%以上;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796个,合格率98.7%;农产品定性检测2355个,合格率99.9%;农产品快速检测3万个,合格率99.9%;农产品“瘦肉精”检测1.37万个、生鲜乳企业自检9600个;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10件,案值11.8万元、罚没42.09万元;办理涉食品安全刑事案件6起,移送起诉5人,4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查处的1起经营含有禁用农药的黄豆芽案入选川渝核查处置十大典型案例;我县食药安委在2024年全市食药安委全体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2024年,守住了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食品安全形势整体稳定向好。
二、代表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充实增强监管力量方面的建议落实情况
按照行政管理体制相关规定,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人员等相关事权为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2024年我局公招遴选工作人员5人;2025年积极向编办申请用编,已批复6人(已笔试结束);消防安置公务员1人。
(二)关于保障食安监管经费方面的建议落实情况
积极向县财政局争取食品监管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食品抽检、食品能力建设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人员培训、队伍建设等。2024年,我局争取中央、市级、县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280余万元。
(三)关于探索推行执法公开方面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粮食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重要宣传节点,贯穿全年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文明餐桌”“反餐饮浪费”“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防控”等主题宣传。今年以来,开展宣传活动3场,发放传资料8000余份。通过高效宣传与精准科普,公众关注度与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甄别问题食品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突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紧盯3.15“百姓检点日”“牡丹樱花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3次,发放纸质调查问卷800份,线上收集问卷550余份,根据问卷结果完成专项抽检90批次,开展现场快检20批次。联合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市场监管局对湖畔瀚文酒店、国能国际酒店等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共同保障2025年垫江马拉松赛事食品安全。今年以来,我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全程参与,观摩我局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检查、监督抽检和快检过程10余次,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格局有效形成。
三是切实完善“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统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利用镇街食品协管员、党员干部、村(社区)网格员、基层志愿者等加强社会监督,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向我局报告,我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督查检查。截止今年一季度,已完成包保主体督导6311家次,发现问题291个,整改问题193个。包保干部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前哨”作用充分发挥,辖区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四是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在国家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33家,其中3家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抽检信息,发布食品抽检及不合格食品信息29期,涉及食品698批次,不合格产品全部依法下架、召回,后处置率100%。有效促进了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过程的参与,更好发挥了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四)关于加强质量源头监管方面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源头严防。建立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12个,17家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全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动态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助力农业可持续发展。针对农资“忽悠团”,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委、县公安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引导农民增强防范意识。制定粮油和经济作物主要病虫草害防控技术方案及施肥意见,科学指导生产。
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在食品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定期会商研判,闭环管控风险。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全覆盖风险分级管理,将日常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安排,检查覆盖要求达到率100%。一季度,我局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52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不合格率3.1%;食品快速检测100余组,快检异常率6.7%。
三是逐步实现数字赋能。在全面完成155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的基础上,全县62家养老机构食堂和10家医疗机构食堂已完成“阳光厨房”建设,1859家社会餐饮单位入驻“阳光厨房”。强化“渝溯源”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加强食盐、毛肚、牛蛙等5个重点品种的追溯管理,208家生产经营企业入驻“渝溯源”平台,67家生产企业入驻“阳光工厂”,14家生产企业视频接入“阳光工厂”,5家生产企业安装温湿度感知设备。实施“合格证+追溯码”双制度,实现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369家企业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认证企业100%进入追溯平台管理,全县317家生产主体已全部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覆盖率100%,水果、蔬菜、水产品、鲜禽蛋等逐步实现可追溯。
(五)关于浓厚违法惩处氛围方面的建议落实情况
充分发挥食药安办平台作用,协调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等成员单位、各镇街,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完善协同联动和形势研判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载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1.1万份。2024年,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治理、校园食品安全整治、严打食品犯罪“昆仑”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10余项专项行动,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10件,案值11.8万元、罚没42.09万元。办理涉食品安全刑事案件6起,移送起诉5人,4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今年立案查处垫江县展航食品经营部、垫江县汇联美购物中心、垫江县游登军白酒酿造坊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案件47件,有力震慑了食品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了公平、公正、诚信经营市场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向好,但对标“四个最严”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还有差距。在日常监管方面,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仍然不容忽视,食用农产品农残、兽残超标问题仍然时有发生;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虚假宣传、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依然存在。在责任落实方面,有的乡镇对食品安全认识不够,没有把属地管理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区分开来,属地责任落实还有待强化。在监管形势方面,农兽药残留超标和“两超一非”等“存量”风险,与网络销售、社区团购、舆情应对等“增量”风险不断叠加,新业态新模式给监管执法带来新挑战。在监管力量方面,基层监管人员配置与监管任务不相匹配,采取公招、遴选人数远远少于退体和调离人数,加之近几年大量人员退休,监管力量短时间难以可持续、难以高效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在经费保障方面,基层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只能满足日常监管等基本需要,而不能满足深度性、创新性工作需求,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效率和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着眼补齐食品监管队伍能力短板,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体系,加大技术支撑保障力度,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持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结合AI、大数据等技术,聚力破解监管中的难点、堵点,加强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非现场监管,推动监管能力从“能办”向“好办、智办”跃升。
二是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小作坊、肉及肉制品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着力治理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非法添加物使用以及常规用药超标等突出问题,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持续做好抽检不合格产食用农产品溯源工作,并将本地产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函告县农业农村委,督促其加强源头监管。
三是进一步强化严格行政执法。加大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持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做好执法公开,动态发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结果,规范结果公示要素,明确执法时间、执法对象、事实行为、执法结果类型和依据。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甘国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联 系 人:易老师;联系电话:1522387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