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谢秀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石乡场镇过境路规划修建的建议》(第10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建议中分析了大石乡场镇过境路存在的问题,对我县公路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已与大石乡政府共同踏勘相关路线现场,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您建议从新沟湾至榨菜厂修建长1.2公里,宽40米的场镇过境路。此方案属一级公路建设标准,改线制约因素较多。一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面积大,土地调规及审批难度大;二是征地补偿资金缺口大。根据相关规定,新建8米以上公路需实施土地征收。经初步测算,若按建议方案建设宽40米的过境道路,需新增建设用地约72亩,产生征地费用约2100万元。现行交通建设补助政策仅覆盖建安工程费,未包含征地拆迁等二类费用;三是该路段车流量不到一级公路设计最低限定15000辆的年平均日交通量,数据显示豹山交调站年平均日交通量为3843辆;四是国道改线审批难度大。大石场镇位于国道G653,审批权限属于交通运输部。
综上,该路段宜按三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8米)的农村公路进行规划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大石场镇过境路纳入垫江县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并纳入市级项目库。根据3月5日现场研究的过境线路(大石乡政府至大石中学校背后),会同大石乡政府开展方案设计工作。同步,对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协调永久基本农田调规,切实做好相关要素保障。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立项、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丁发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