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龙滩水库环湖断头路建设的建议》(第20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您提出的“精准规划设计,筑牢建设基础”事项已经采纳;您提出的“多元推进建设,破解实施难题”事项因项目选址及建设用地问题,目前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全县上下正锚定“1367”架构,紧扣重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壮大先进材料、汽摩装备、食品药品及农产品加工、阀门四大产业集群,高标准建设主城卫星城,承接中心城区产业转移。交通运输方面也围绕“融入国家及区域骨干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质客货运服务质量,为支撑现代化新重庆重要增长极建设当好开路先锋”总体要求和川渝东部陆上交通枢纽功能定位加快编制《垫江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进一步细化落实农村公路新一轮提升行动有关要求。
一、关于“精准规划设计,筑牢建设基础”事项
2025年12月31日,我委完成了《垫江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制定了建设标准,并明确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担任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业主,会同林业、规资等部门开展前期规划选址工作。
2026年3月5日,我委会同县水利局、杠家镇人民政府一同到现场踏勘,与您面对面沟通了解情况。您在建议中提到“组建由交通、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5米建成路面4.5米”等事项,我委已采纳,并督促杠家镇人民政府加快按照《垫江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办理。
二、关于“多元推进建设,破解实施难题”事项
经与县水利局、县规资局及杠家镇人民政府会商研判后,我委认为您提出的“多元推进建设,破解实施难题”建议,现阶段确实存在相关困难,我委在后续工作中吸纳。
本项目属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长约1500米,横跨垫江和忠县两个行政区域,忠县境内约900米,约占总里程2/3,项目选址所涉土地性质复杂,除涉永久基本农田外,还含有一般耕地和林地,目前暂无有效路径跨区域协调永久基本农田等。
按照县水利局有关意见,本项目选址位置一侧临山,另一侧临水,修建前需统筹考虑公路安全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情况,提前治理滑坡、泥石流等地段,初步估算每公里投入成本将超过200万元,加之公路建设不属于移民后扶项目支持方向,结合当前财政情况,仅靠交通资金无法匹配建设费用。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核心问题“解决沙河社区1组老百姓出行及土地耕作问题”,全力配合杠家镇人民政府做好项目规划和重新选址相关事宜,在条件成熟后尽快推动解决。
此答复函已经丁发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