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关于深化长垫梁绿色经济走廊建议促进龙溪河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28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一、坚持高点站位,不折不扣抓责任落实
县生态环境局认真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先后制定出台《重庆市垫江县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龙溪河水质提升工作方案》《垫江县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垫江县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确定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以水质为核心,完善水污染防治考核评价体系,将1个国考断面分解细化为跨乡镇(街道)界的48个县级考核断面,涉及龙溪河干流和17条河流,覆盖全县26个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年度下发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将水污染防治作为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绿色发展指标评价重要内容,实行差异化考核,发挥绿色GDP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和水质监测结果月通报、月考核制度,每月通报河流水质情况及考核情况,对水质不达标和反弹的乡镇(街道)按规定进行预警通报、约见约谈,推动乡镇(街道)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二、坚持河长主治,从细从实抓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对照《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江保护法》新要求和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新规定,细化完善县级生态环保责任规定和河长制,进一步明晰部门和镇街生态环保职责,促进各级河长全面履责到位,完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新格局。二是加强水质监测预警通报。2018年以来,每月对龙溪河流域49个乡镇出入境断面进行采样监测,全面分析水质结果,通报各乡镇(街道),引导流域乡镇(街道)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三是推进中小河流生态修复治理。推进实施桂溪河、砚台河、五家洞河等次支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栽种各类水草15万平方米。四是河库清漂工作常态化开展。实施河库水面清漂、岸线垃圾清理,每年清理垃圾4000余吨,清漂覆盖面100%,成功实现了龙溪河(垫江段)“四位一体”综合管理机制体制的改革,并被水利部评为全面推行河长制优秀典型案例。
三、坚持源头根治,聚焦聚力抓基础建设
一是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启动鹤游、砚台、黄沙、沙河、周嘉、长龙等6座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现均已完成主体施工。推进城乡污水管网建设,完成乡镇雨污管网建设60公里;正在实施县城雨污管网建设30公里。二是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高峰镇东风水库、坪山镇清平水库、桂阳街道十路口水库、澄溪镇河堰口水库、白家镇官仓水库、五洞镇长兴水库等1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累计建成隔离防护网28830米、标识标牌377块、生态一体化户厕462套。正在实施鹤游镇广家沟水库、高安镇跳石水库、砚台镇大沙河、沙河乡大沙河等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三是开展中小河流水生态修复治理。完成砚台河、五家洞河、孙家堰河、方家沟河永平段、方家沟河坪山段、小沙河、复兴河、卧龙河桂阳街道段等8个水生态修复工程。正在实施砚台河、五家洞河、孙家堰河等3个水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和新渡河、桂溪河、武安河、红星河、长龙河等5个水生态修复工程,着力打通龙溪河“毛细血管”,增强龙溪河造血功能。
四、坚持水岸同治,对标对表抓面源治理
以实施“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为抓手,围绕畜禽粪污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重点内容,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一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实施《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从建场要求、养殖管理、环保监管、台账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形成了管理闭环。累计治理非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360家,大型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2%。二是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制定实施《水产养殖管理办法》,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落实“三收”“三禁”“三改”“三管”举措,完成重点场(户)治理127户,治理率达82.5%,因地制宜推行绿色生产模式,初步实现养殖尾水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三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绿色生产技术,全年化肥减量372吨,减少1.08%;农药减量4.09吨,减少0.9%。四是开展蓄留冬水田试验。冬水田是最经典最传统的人工湿地,既可减少春耕取水,又可涵养水源,维护生态平衡,改善河流水质,目前,我县全年共留蓄14万亩。
五、坚持疏堵并举,从严从重抓监管执法
一是深化大数据执法监管。完成2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安装,并接入垫江县环境综合监管能力物联网平台,实时监测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情况。7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8.57%;108家县控以上重点企业纳入移动执法系统信息库“大数据”管理。二是强化司法联动。建立公、检、法及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实行联合执法检查,检察院发出生态环境方面《检察建议书》35件,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之间环保监管职责。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专项行动,检查点位3051个,发现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36个,全部完成整改。依法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件,罚款142万元。
经过努力,我县龙溪河水质稳定达标,至2017年首次达标Ⅲ类后,连续5年均达标Ⅲ类,并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