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4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县农业农村委:
现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建议》(第146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配套政策出台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66号)精神,县医保局会同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税务局、县银保监组、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于2021年12月印发了《垫江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出台,对过渡期内,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7类低收入人口以及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资助标准、基本医保待遇标准、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医疗救助等内容予以了明确。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录入。将符合参保资助和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全部录入医保信息系统,确保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应助尽助”,医保待遇“应享尽享”。二是强化信息比对。适时对低收入人口参保状态进行比对,及时发现脱保人员,并会同乡镇(街道)做好脱保人员的续保工作,确保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应保尽保”。三是强化政策宣传。编印《垫江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政策解读》资料,通过宣传单、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方式,广泛宣传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政策,提高广大群众政策知晓度。四是强化便民服务。继续落实参保人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参保群众“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按照市医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参保、参保资助、基本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工作,为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医保力量。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7468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