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23号提案的复函
李文彦、罗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防范我县房地产风险促进房地产稳健发展的提案》(第023号)收悉。经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规划方面
结合我县当前房地产市场现状,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在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基础上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宗地,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控制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供应结构,将经营性用地落实到具体地块。科学把握供地节奏,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开发企业准入方面
房地产开发资质,是国家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对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管控和合理干预。2022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发布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此次修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对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作了相应修改,取消三级四级及暂定资质的认定,仅保留一级和二级开发资质,提高了准入门槛。我委在初审新办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企业及人员资格。
在日常监管中,我委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加强开发资质管理,落实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在企业的项目开发中,会根据企业的信用排名在项目资本金的监管中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或者惩戒措施。对于实力雄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开发企业,我委会在资质升级及争取奖项时大力扶持,鼓励做大做强,做成我县能拿出手、打得响的名片。
三、建设风险防范方面
我委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稳妥有序做好开发项目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严格项目资本金、预售资金的归集使用,严防监管资金跨项目、跨区域使用,实时监测辖区内房地产项目运营状况,对存在资金风险的项目,提高资金监管比例,以保证后续工程建设资金托底。现已对融创融创九棠府、红星爱琴海、长安天越等建设进度缓慢,存在一定延期交付风险项目,上调了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将所有销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以确保按期交房。项目建设所需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费等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提交使用申请,经监管部门审核后由监管银行支付给相应收款单位。充分发挥项目资本金制度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在风险处置中的作用。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四、舆情防控方面
面对当前房地产领域出现的信访稳定风险隐患,我委加强排查研判,多渠道收集有关房产的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实行全程跟踪。把好风险评估“第一关”,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重大项目、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掌握工作主动权和主导权。
我委重点关注舆论背后的消费者实际诉求,加强以合理诉求为重点的沟通引导。一是拓宽沟通渠道,变业主上访为干部接访、干部下访,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和思想引导,赢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规范开门接访,保证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的诉求表达畅通无阻。三是拿出为民服务的真诚态度帮助业主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引导业主理性上访、合法合规的诉求表达,打消其“法不责众”“凡闹才有”的侥幸心理。
同时压实以守信守法为重点的企业责任,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管控的“三同步”原则,妥善处置房地产矛盾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
五、市场监测供需方面
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按季度开展房地产开发行业情况统计工作,对房地产领域开发供地情况、企业规模、项目进展、销售情况、市场价格、二手房市场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动态掌握市场运行状况,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科学配置土地资源,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完善公共配套规划建设,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和政策解读,为房地产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联合县教委、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学入学资格与商品房销售挂钩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商品房销售与中小学入学资格挂钩宣传问题;联合市场监管局、规资局、城管局等部门对我县房地产项目销售中的虚假宣传问题进行联合检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哄抬价格、炒房行为。
开展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提升两年行动,使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常见问题明显改善,信访投诉明显减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项目品质明显提升,行业高质量发展明显推进。通过系列管理手段,努力满足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蔡建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翟宇;联系电话:1398325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