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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4.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6-09

朱前秋等6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快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提案》(第54.1号)收悉。经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规范物业运行管理的文件的建议

为加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近年来市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一是2013年研究出台了《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2017发展改革委、县国土房管制定了《垫江县住宅物业费收费标准》,201911月重庆市人大新修订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51日施行,202012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制订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和《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2020年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下发了《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2021年住房城乡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20216月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研究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小区违法建筑预防发现上报处置工作机制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2111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制订了《重庆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202251日新修订的《重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通过系列管理制度的出台,做到物业管理有章可循二是针对小区违建、消防通道占用、小区噪声、违规经营等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违法建筑协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物业小区雨棚和防护网安装管控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营造居民良好生活环境。

二、关于加大行业监管水平的建议

为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一是严格备案制度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合同物业管理用房、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承接查验等严格审查,核实后备案,加强了物业市场的全过程监管。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下达整改通知、约谈企业、通报等形式督导问题整改落实。三是认真开展物业企业季评工作在每个季度由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组织物业协会、街道、社区对全县所有物业小区开展季度测评,并将季评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以及信用评价依据,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危机感,规范企业服务作为。四是开展了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我们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发挥街镇、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组织发动多方参与,依法对物业服务中短斤少两、违规收费、信息不公开透明等不规范行为,相关利益主体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和市场秩序,依法依规开展整治,采取警示约谈、通报、处罚等措施,按规定计入信用信息,并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持续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切实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关于加大物业管理的扶持力度和提升监管水平的建议

物业管理是涉及民生和市域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一是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一定比例的,营业税给予免征或优惠。二是要研究出台扶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在拓宽物业服务、对接各类商业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建立保障措施,鼓励和引导物业管理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三是强化和提升监管水平。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悬挂宣传横幅625条,张贴宣传海报2630张,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2次组织街道社区和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共1350人次参加市上组织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网络课堂学习,组织物业企业参加《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专题活动,邀请市上物业管理专家对《民法典》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专题讲解,举办了垫江县《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物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邀请物业管理专家,对全县物业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员、综合维修工、秩序维护员、保洁员分别进行了集中培训,参训人员达350余人,开展了物业服务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企业42个,99个物业小区,约谈企业4个,下发整改书5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督促街道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推动街道社区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完善工作机制,指导街道、社区依托党建联席会、议事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居民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项目交接、业主大会等重大事项全过程监督,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进行评议

此复函已经蔡建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531日          


(联系人:徐光云;联系电话:7452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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