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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2-06-23

县商务委:

现将《关于规范打造一批特色夜市街区的建议》(第45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结合高攀委员关于规范打造一批特色夜市街区的建议,我局将配合贵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设置临时摊区。配合商务委,以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为前提,经充分调查论证,在中央华府、丹湖苑、碧水庄园、牡丹城等周边设置临时规范管理摊区,满足市民需求的同时,解决部分市民生计问题。

二、强化临时摊区管理。严格执行《垫江县城区烧烤、夜市临时占道经营规范管理规定(试行)》,对夜市临时占道经营实行备案管理,严格执法“三限、三有、三控”(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经营,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集容器、有防渗漏地垫,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及每店“四定”(定面积、定篷数、定桌数、定烤箱)、“七统一”(餐桌统一、桌布统一、凳子统一、餐具统一、垃圾(污水)收集设备统一、地垫统一、篷型篷色统一)等管理规定。开展入户宣传,引导餐饮经营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落实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责任感,担起经营业主主体责任,维护好周边环境卫生。

三、加大对夜市摊点管理执法力度。对临时规范摊区严格规范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或者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取消其临时占道经营资格,对临时规范摊区以外的区域,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引导进入规范管理区域内经营,严禁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垫江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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