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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8-12

袁诗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噪声污染治理的建议》(第17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为着力解决社会生活噪音扰民问题,造就良好的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各职能单位积极作为,认真开展了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整治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桂溪、桂阳街道采用“声色结合”的方式,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LED屏幕宣传等形式加强文字宣传;自制本土化宣传音频,利用“社区大喇叭、网格小喇叭”的方式强化有声宣传,着力开展法律宣传。县公安局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一标三实”等工作,城管局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执法巡逻车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及经营者充分认识噪声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噪声污染的重要意义,提高环保意识,自觉杜绝噪音扰民。

(二)加强整治力度。桂溪、桂阳街道建立环境保护协管制,落实社区联防联控网格员100余名,及时应对噪声等各类环境污染行为,确保宣传到位、巡查到位、处置到位;针对广场娱乐活动进行了详细摸排,建立了广场娱乐活动牵头人管理台账,对70个广场舞队伍或娱乐活动牵头人加强管理;与临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告知和督促生产经营者遵守噪声管理规定。县公安局设置城区禁鸣路段,在桂西大道南阳公园处、垫江第一中学处设置违法鸣喇叭抓拍系统,教育引导广大驾驶员在城区不要随意鸣笛,影响声环境质量。县城管局加大对沿街商铺揽客行为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外置音箱喇叭音量过大行为;对使用喇叭沿街叫卖的流动商贩进行宣传教育;对夜市烧烤摊,严格按照“三有、三限、三控”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店主设置温馨提示牌,提示食客降低音量,以防噪音扰民;加大对市政工程监管力度,避免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三)开展联合执法。桂溪、桂阳街道联合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联合执法监督,责令业主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及时制止用餐客人大声喧哗,夜间22点后不得将餐桌摆放在门市外面,避免噪声扰民;引导、劝诫广场舞群众到牡丹湖湿地公园活动;在广场安装噪声监控设备,对噪声污染进行有效管控。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桂溪街道、桂阳街道等部门联合开展30余次社会生活噪声集中整治,投入执法力量500余人次,劝导广场坝坝舞、唱歌点50余处,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和良好的群众反映;共处置噪声投诉警情1859起。

(四)建立举报制度。各单位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络平台,鼓励群众主动支持、参与治理城市噪音活动,并对噪声污染行为进行举报,有效畅通了市民意见反映渠道。

二、社会生活噪声整治工作存在的难点

(一)噪音感知的主观性大。由于个体感官的差异等原因,每个人对社会生活噪音的反应不一样,给整治工作带来压力。

(二)对广场歌舞人群劝说教育较为困难。有些老年人不听劝诫、倚老卖老,劝说教育较为困难;执法时开小音量,等执法人员离开恢复大音量,致使劝说教育效果不彰

三、下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环境噪声治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给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县公安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履职尽责,发挥部门效能。各责任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协同管理机制,依托辖区派出所巡逻防控警力和街道社区专职、义务巡逻队等力量,对重点敏感区域、歌舞娱乐场所、夜宵餐饮店等主要噪声来源开展常态化巡查,有效整治扰民噪声。

(二)联动执法,形成查处合力。在春节、五一、中高考、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各责任部门将联合开展社会生活噪声集中整治。对噪声扰民的行为者进行劝告,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对屡教不改、劝告无效的行为者进行劝离。日常各类噪音扰民投诉,由县公安局及时走访察看现场,处置扰民噪声。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针对广场歌舞团体噪音扰民难题,向社会公布活动时间、活动音量等限制内容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广场舞等娱乐健身团体活动时间为: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6:30:至8:30、19:00至21:0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7:00至8:30、18:30至20:30。如有超时活动情况的投诉,辖区派出所及时出警制止。

(四)强化研判,明确整治重点。县公安局对2021年接到的城区1859起各类噪音扰民警情进行了分析研判,明确了重点整治区域,将桂阳街道桂溪名苑广场、牡丹湖广场周边,桂溪街道西门广场、体育广场周边列为广场歌舞团体噪音扰民重点整治区域;将桂阳街道中央华府、尚品今典、丹湖苑、桂溪华庭周边,桂溪街道白银桥、北苑小区、田坝转盘、牡丹城周边列为夜市烧烤夜间营业喝酒划拳、大声喧哗噪音扰民重点整治区域。

县公安局牵头社会生活噪声整治工作,将联合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继续加大对社会生活噪声的整治力度,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方法,以积极创造“宁静、安宁、和谐”的城市环境为目标,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此复函已经李孟强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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