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38.1号提案的复函
垫江民政函〔2022〕93号
尧月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监管的建议》(第13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口基本情况。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垫江县常住人口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24.5%,比全国全市分别高出5.8%、2.63%;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20.29%,分别比全国全市高6.79%、3.21%。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养老负担进一步加重。居家养老占比达92%、社区养老为6%、机构养老仅2%。养老服务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二)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县共有养老机构70家(其中公办26家、民办44家),民政备案登记仅7家(公办1家,民办6家)。
公办养老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差。普遍面积较小,很多敬老院都没达到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陈旧。二是集中供养率低。全县乡镇敬老院共有床位1220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00余人,大量床位处于闲置状态。三是养老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人,业务能力不足,护理水平不高。四是服务内容单一。只能为集中供养老人提供基本的吃、穿、住等生活保障,缺乏必需的精神慰藉服务,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能力十分有限。
民办养老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非法经营。多数机构擅自执业经营,因自身条件限制,不符合备案登记条件。二是缺乏相对固定的服务场所,规模普遍偏小。三是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因缺乏高水平护工,专业化程度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老人满意度低。举办者普遍怀着“捞快钱”心思,缺乏敬老爱老思想,导致质量提升难以实施。四是机构安全隐患突出。大多都是因陋就简办起来的,前期投入较少,在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规范等方面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尚有距离,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县建成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79个、农村互助养老点185个、特色互助养老点30个,2022年将实现中心站点全覆盖。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会化运营力度不够,养老服务效果不明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下发《垫江县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垫江民政发〔2019〕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权责强调沟通协调,对全县各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二)实施乡镇敬老院、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改革。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性质不改变、服务水平有提升的前提下,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功能完善、运营高效”的养老运营模式。此项改革已于2021年底全面完成,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截至目前,效果较好。
(三)按照“三个一批”思路对现有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登记备案一批”。协调规划 、住建等部门,对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凡是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的,一律从简从快备案登记。“整改达标一批”。罗列清单、建立台账,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行业指导,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予以备案登记。“责令关停一批”。对已下发整改通知,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关停。2021年,新增备案登记机构3家、整改达标5家(2022年符合备案登记条件)、责令关停2家。
(四)引导县属国有平台公司,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打造高品质、多层次的渝垫第一养老公寓,该项目已纳入重庆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前期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中。
(五)下发《垫江县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运营管理考核细则(试行)》通知,加强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互助养老点的社会化运营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敬老院改革的后半篇文章。乡镇敬老院、县社会福利院(新院)公建民营后,县民政局将不断加强指导,尤其是安全监管和服务监管,不断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二)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监管。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监管什么(机构和从业人员)、谁来监管(发改委、公安、住建委等16个部门)、怎么监管(事中事后监管)。
(三)科学规划机构养老用地。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国土利用空间布局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同时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重点项目管理。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必树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民政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