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县住房城乡建委:
现将《关于预防高空抛物的建议》(第067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时参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空间日益紧张,高楼大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高空坠物致人死亡、受伤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高空抛物,被称为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为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杜绝高空抛物现象,营造和谐安全的社区生活环境,县司法局做了大量的法治宣传工作。
一、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1.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社区)委员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居民小区设置张贴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关于高空抛物问题具体规定和法治元素融入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小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开展“预防高空抛物”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的规定》宣传单,讲解《民法典》关于“高空抛物”的规定,让群众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提醒和告诫业主禁止高空抛物,文明居家,减少和杜绝高空抛物的现象发生。
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对民法典中与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包括高空抛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将民法典中与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包括高空抛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专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校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三、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公共场所”活动
普法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各小区开展杜绝高空抛物宣传活动,在社区内张贴高空抛物倡议书并发放宣传单页,通过横幅、电子荧屏滚动普法宣传字幕,借助小区业主群线上宣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以案说法,向群众讲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醒和告诫小区住户不要在阳台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情况,并号召住户之间相互监督和提醒。
四、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
通过借助新媒体开展精准、高频的法治宣传,传播迅速,覆盖面广,能直观地让广大居民群众更加深刻认识到不经意的小行为可能会对他人、对自身造成极大的危害,更加意识到坚决杜绝高空抛物、高空坠物,共建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是人人应担负的责任。
垫江县司法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