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县明月办:
现将《关于加强天香路沿线农业产业建设的建议》(第035.2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关于产业规划方面
2021年11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垫江县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发展旅游民宿试点方案》(垫江府办发〔2021〕25号),按照“一区、四带、十点”进行旅游民宿发展空间布局。一区,即峰门铺旅游民宿集聚区;四带包含依托明月山内槽旅游公路及G243复线布局明月山高山旅游民宿产业带;十点,即10个旅游民宿发展支点,其中位于明月山区域的有沙坪镇毕桥村、新民镇明月村等。采取“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战略定位,对存量闲置房屋在交通区位、资源环境、软硬件设施、市场前景等方面较好的资源进行示范打造。发挥新民、沙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政策优势,以牡丹樱花世界景区、明月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明月山毕桥乡愁园为依托,采取政府为引领、市场为主导,示范打造明月客栈休闲观光旅游民宿试点和毕桥乡愁风情旅游民宿试点。
二、关于要素保障方面
明月山区域位于县域西部,距离县城较近,交通便捷。2021年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的明月大道南段建成通车,明月山内槽旅游健康公路2022年已建成通车,有力地串联起明月山沿线的华夏牡丹园、恺之峰旅游区、“巴谷·宿集”民宿、中华仙草园、牡丹樱花世界、东印茶山生态旅游区等景区景点。近年来,我委牵头县经济信息委、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等部门,对明月山麓的天池坝、朱家湾、覃家岭、李家湾等自然禀赋优越的村落进行考察调研,探索创新旅游民宿与旅游要素深度融合,引导商务休闲、户外运动、生态观光、乡村生活、养生度假、怀旧体验等旅居要素与旅游民宿发展有效融合。县公安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卫生健康委在民宿在规划、选址、建设、运营和申报等级评定的过程中,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强化要素包装,简化办理流程,加大宣传推广。
三、关于红线调整方面
2021年7月,市政府印发《垫江明月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渝府〔2021〕34号)。明确明月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16.69平方千米,按土地用途划分:风景欣赏用地20.91平方千米、旅游服务设施用地1.38平方千米、居民社会用地12.71平方千米、交通与工程用地3.79平方千米、林地54.13平方千米、园地1.88平方千米、耕地19.76平方千米、水域2.04平方千米、滞留用地0.09平方千米。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盘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资源作价和财政投资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折算出资入股,社会资本以货币出资入股,共同组建公司发展旅游民宿。支持农民将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以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仓库提供符合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休闲服务的,可执行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