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复函
罗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高空抛物的建议的提案》第067号收悉。经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县高层住宅越来越多,许多居民从原来居住的平房搬进了高楼,但不少居民仍然有不良陋习和不良生活习惯,高空抛物现象比较突出,成为当今典型的社会问题,为了预防和解决好高空抛物问题,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从以下工作入手。
一、高空抛物的原因分析
高空抛物产生的原因很多,人为的高空抛物一般是一些居民偷懒或不良生活习惯所致,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抱有侥幸心理,总认为这么多住户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经常性将垃圾随手往窗外一丢而不考虑后果;其次,家中小孩儿因为无知好奇或是大人未正常引导而高空抛物,有时家庭矛盾的发生也是高空抛物的起因,也有业主之间产生矛盾高层住户向低层住户抛物的因素;第三,有些居民在外墙上安装有悬挂物、摆放花盆、设置其他物品掉落引起高空抛物,由于引发高空抛物发生的因素存在复杂性和突发性,因此从起因上杜绝高空抛物目前还有困难,需要物业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广大居民齐抓共管。
二、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配合县司法局、街道司法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居委会服务窗口、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小区活动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居民免费取阅学习。
二是在小区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电梯轿厢、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张贴温馨提示等方式,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同时利用业主群、QQ群、新媒体等介质向广大业主宣传禁止高空抛物。
三是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小区活动,通过在小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意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开展“预防高空抛物”普法宣传,通过发放《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的规定》宣传单,现场讲解《民法典》关于高空抛物的规定,加强对小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让居民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提醒和告诫业主禁止高空抛物,文明居家,减少和杜绝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高空抛物智慧设施建设
从2020年起,按照市域社会治理要求,全县在城区小区推行“智慧小区”建设,推广人脸识别设备、智慧门禁、车辆识别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等前端感知设备,提升小区技防和管理效能,全方位打造“人防、物防、技防、心防、智防”相结合的智能化小区。
目前,全县48个“智慧小区”实现人员及车辆出入智能管理系统、智能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中心、智能安防小区管理平台等全面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102个专业物业管理小区实现智慧硬件全覆盖,西湖御景等55个小区建立智慧消防监测系统,牡丹城等39个小区建设智慧安防平台系统,共计投用1.5万个摄像头,390套化粪池智能监控设备,128套车行门禁系统,48套人脸识别门禁系统,3500个智能充电桩。
特别是针对高空抛物问题,先后在牡丹城小区、碧桂园小区、帝毫名门、玉湖蓝湾、翠湖名都、香悦里等小区安装使用全高清数字监控设备,在小区公共区域(含车库)、小区楼宇顶楼设置监控,对小区正立面或经常发生高空抛物重点区域实施全覆盖监控,做到高空抛物轨迹可查可循和锁定,对处理高空抛物事故提供极大帮助。
四、强化对高空抛物的监管责任
作为小区秩序维护的管理者,物业企业要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加强对高空抛物的预防和管理。
一是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预防高空抛物应急预案,完善相关措施,开展应急演练,落实相关责任。
二是开展建筑附着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及玻璃、小区户外广告牌和空调外机等户外附着物组织人员挨家挨户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告知业主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台账。
三是针对性对重点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对高空抛物较多的楼栋单元,物业企业要重点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业主的道德素质,教育业主和住户要正确认识高空抛物造成的危害和严重性,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业主公约共守公序良知,形成高空抛物可耻的氛围。
四是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小区内如发现高空抛物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物业企业要积极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对肇事嫌疑人”张榜公布”,联合社区综治、公安派出所等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惩罚,震慑人为的高空抛物行为,减少高空抛物的发生。
此复函已经蔡建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