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7-06

肖瑞、陶杨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桂阳街道西湖社区牡丹湖湿地公园旁青龙小区改容整治的建议》第(202号)收悉。经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桂阳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牡丹湖湿地公园的建成,健身的、销售的、打卡的居民日渐增加,已让该片区域变得热闹非凡,成为了我县的一张靓丽名片,故周边环境是否美好不可忽视。结合青龙小区现状,我们将根据职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质改造方面

青龙小区为2007年建成的小产权房,故不满足老旧小区改造针对2005年之前建成城区小区的相关政策,无法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且老旧小区改造政府实施内容为管网设施、路面铺装翻新等,不涉及风貌改造提升。外立面翻新等风貌提升内容可由小区居民自筹资金进行。

二、规划执法方面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将严格落实牡丹湖片区规划审批、放线、划线及建设要求,如根据需要确需改变规划,则在充分认证的基础上开展规划建设。针对小区内的违规建筑,将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影响规划实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邻里和睦的违章建筑该拆就拆,对符合没收条件的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没收,以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三、宣传引导方面

街道社区将加强对于青龙小区居民的教育宣传,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及时劝阻乱搭乱建,引导居民加强小区自治,减少室外杂物堆放,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做好小区卫生。同时,将不定期在小区内及其周边进行大扫除行动,提升牡丹湖片区整体形象。

此复函已经蔡建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5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