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县公安局:
现将《关于加大对城区非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管理力度的建议》(第110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一、道路中心隔离带(护栏)开口通常根据交叉口、人行道过街、车辆调头等功能开口,均设置有相应的标线、警示标志、提示牌,供行人通行的开口划有人行横道线,一般不允许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此调头。根据相关的标准规范,为保证直行车辆的通行效率,一般不设置减速带。
二、城市道路修建中间绿化隔离带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中间绿化隔离带,均是按照城市规划、绿化方案、建设规范设计建成,允许调头的中间绿化隔离带开口宽度有规范要求,对于一些狭窄道路又设置了绿化带确实影响车辆调头的,我们将积极协调城市管理部门进行部分拆除以保证车辆通行。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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