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80.4号提案的复函
王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80.4号)收悉。经与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一)老年人口基本情况。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垫江县常住人口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24.5%,比全国全市分别高出5.8个百分点、2.6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20.29%,分别比全国全市高6.79个百分点、3.21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养老负担进一步加重。全县老年人养老模式仍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补充,养老服务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二)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养老机构72家(其中公办1家、公建民营25家,民办46家),共有床位4502个,入住率约45%。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施养老设施全覆盖工作。为解决养老服务场所问题,满足城市、农村老人养老休闲娱乐等日常需求,自2019年以来,我局自筹经费1800万元,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79个,农村互助养老点222个,已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引入专业养老公司以社区养老服务站及农村互助养老点为载体,免费或低偿为农村老人开展养老服务活动。
(二)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制定《垫江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经第三方评估后按分值发放运营补助,促使机构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备案率。协助已备案机构积极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截至目前,全县已有5家机构获得补助共175.5元。
(三)健全贫困老人救助机制。强化对农村贫困老年人走访排查,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低保、特困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帮扶措施,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确保“应纳尽纳,应救尽救”。
(四)开展关爱独居老人行动。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县开展关爱独居老人行动,县民政局牵头建立独居老人关爱云平台,建档管理,配置“独居老人健康守护”设备,由卫生健康部门建立独居老人健康档案,每年组织1次免费体检和心理评估,由村(社)安排人员定期上门走访,解决需求,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引导社会力量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形成从政府层面到社会层面的关爱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已摸排独居老人6405人。
(五)加强孝老敬老文化宣传。通过电视、报刊及网络等媒体,加强“孝”文化宣传,寻找典型,树立榜样,营造全社会共同爱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强化农村老人关爱,不断丰富老人晚年生活,健全农村老人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展板等形式加强宣传。一要加强普惠型养老政策宣传,如高龄三项补贴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二要宣传养老政策扶持内容,扩大政策知晓率,促进养老事业良性发展。三要加强家庭孝老文化正面宣传,引导全社会弘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
(二)进一步强化机构日常监管。对全县养老机构实行每月全覆盖检查,督促机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老人安全。提请县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解决存量养老机构消防问题,能整改达标的予以民政备案,不能达标的予以关停,进一步提高机构备案率。筹建养老协会,以行业自律规范管理养老机构,促进养老市场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老人关爱。适时扩大独居老人关爱行动服务面,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积极督促引导村(社区)干部建立巡访关爱制度,实行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探访等多种形式,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为老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探索“社工+邻里+志愿者”方式,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身心关爱服务。
(四)进一步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2个老年食堂(社区食堂),采取“低偿服务、高质供给”,对辖区内留守老人开展助餐服务,补齐助餐服务短板。督促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开展助浴、助洁、助行的服务,满足留守老人需求。
此复函已经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23-74681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