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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9

周子楹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垫江县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县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 (第42号)收悉,我局经与县商务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网络餐饮行业快速发展,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保供给、促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网络餐饮服务入网经营者日益增多和新模式供餐的不断涌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暴露出来。您提出的建议,对于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推动我县网络餐饮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一直将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作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力保障广大餐饮消费者“舌尖上安全”。

一、准确掌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底数

全面开展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许可清理,做到数据清、底数明,并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截至目前,通过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查询,我县现有网络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2家,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1143户,其中美团480户,饿了么663户,外卖骑手293人,其中美团145户,饿了么148人。

二、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准入关

我局严把主体准入审查关口,确保食品经营场所、工艺流程布局等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要求,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入网经营。同时,我局严格督查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做好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核查。在审查过程中重点核查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有效性,网上公示的许可证经营地址等信息与实际一致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餐饮场所布局流程、设备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健康管理等。对于证照不齐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入网经营条件的商家,不得入网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加强对配送人员的资质审核和监管,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对新进配送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做严格的审核,配送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各市场监管所督促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并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取网络平台信息抽查核实、责任约谈、教育培训、公开承诺等多种方式,加大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提供的食品配送箱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格查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资质证明,确保所提供的食品配送箱无毒、清洁。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环保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

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按属地监管和网格化监管原则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围绕突出问题,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进一步督促指导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加大对线下实体餐饮店监督检查,特别是餐饮集中区、小餐饮集中区域、学校周边等餐饮聚集区域和特色小餐饮店、饮品店、特色餐馆排档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辖区内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力度。针对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配送人员及过程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同时按照市局对网络订餐违法行为的监测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超范围经营、未及时更新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恶意违法的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依法严肃查处。

五、实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倡导品牌消费、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及时发布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注意查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息,尽量选择熟悉的、有实体门店的经营者,合理保障自身权益。加强信息公示,探索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发证与订餐平台之间准许入网信息交换,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鼓励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让消费者可以实时查看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卫生、食材加工制作过程等情况,实现看得清楚、吃得放心。

六、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是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局积极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探索监管办法,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外卖食封签无接触配送,使外卖餐饮服务行为更加规范,确保骑手在送餐过程中不得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甚至偷吃食品。同时,依托市局每季度开展网络订餐平台异常数据监测,进行线上线下比对,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落实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了网络订餐饮食安全。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内容纳入2023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方案,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查办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努力营造群众满意的网络订餐消费环境,不断提升网络餐饮消费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局罗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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