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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4-04-28


县民政局:

现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第163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在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一是压实青少年普法教育责任。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2024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切实强化对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制度安排。初步构建起新时代“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大普法”格局,整合全县资源,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合力。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力量。在全县中小学选优配齐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政法各部门100余名政法干警参与其中,全县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100%,将青少年法治宣传任务落实到人,加强并规范法治副校长管理工作。三是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载体。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防网络沉迷、防溺水、交通出行安全、防电信诈骗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到垫江法治文化公园参加开展“八个一”法治教育校外实践活动,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

二、加强法律援助力度,维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对孤残儿童实行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加大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建立专人负责机制和未成年人轻罪法律援助卷宗封存机制,确保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刑事法律援助质量和全程法律保护。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案情较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主要采取和解或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加强社区矫正,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执行“五个一”管控措施,根据其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统计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施个性化管理;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与成年人分开进行,防止“交叉感染”;加强身份保护,对未成年人不公开进行矫正宣告,封存矫正档案,严格保密;定期对其开展思想、法治、道德教育,扎实做好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工作。二是加大教育帮扶力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走访活动,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及近期表现、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小组及时通知并配合教育部门为其完成义务教育提供条件,对年满16周岁的社区矫正对象有就业愿望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及时给予就业指导和帮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及时与民政部门对接,协助进行临时救助,对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家庭,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帮助其落实低保,缓解生活困难。


垫江县司法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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