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复函
游小峯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拓展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的建议》(第06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重点聚焦农村土地、房屋等个体资源及积极盘活利用集体资源资产,通过土地流转、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盘活利用及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有效举措,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一是持续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整治、千亿斤粮食工程、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撂荒地整治等工程项目,不断提升农田基础条件和质量,夯实农村土地流转基础。截至2023年,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9万亩,复耕复种撂荒地2.4万亩,土地流转面积达54.86万亩,流转率达到47.7%,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持续提升,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租金”增收。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引的通知》(垫农发〔2022〕75号),统一制发流转合同等文书模板,规范流转程序,强化流转指导,积极引导进场交易,全力保障农户合法权益。二是积极盘活闲置农房、宅基地。全县积极探索以“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工商资本”为主的闲置资源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农户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经营方式,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休闲旅游、餐饮民宿、养老服务、特色产业等业态,累计盘活利用闲置农房194宗、31.75亩,为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思路示范。以桂阳街道十路村为例,引进国有平台公司和民宿行业头部运营公司,统筹28户农户闲置农房、宅基地资源,探索了“村集体+国资公司+社会资本+农户”的联营模式,集中打造乡村精品民宿,实现村集体年增收3.6万元、农户累计增收37.2万元。三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巩固和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以股权为纽带,打造“股份农民”,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2023年,通过探索资源盘活型、产业发展型、股份合作型、生产服务型、抱团发展型等多种发展模式,全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经营性收入1.3亿元、经营总收益4556.31万元,29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分红312.26万元,“股金”分红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红利。如:沙坪镇毕桥村粮油产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向股民分红17.28万元;曹回镇徐白村发展芍药产业,向1000多户村民兑现分红10余万元;长龙镇长久村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向3040名集体成员兑现分红4.56万元。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和难点,如我县并非宅基地改革试点区县,政策宽容度不高,在探索新的盘活利用路径上存在阻碍;全县农村集体经济仍处于起步状态,且整体发展水平距离渝北、巴南等区县还存在较大差距,集体资源资产客观存在单价低、变现难等问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市场知晓度不高,农村闲置资源资产对接效率仍然较低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力做好土地、宅基地和集体经济“三篇文章”,按照中央和市级改革部署安排,稳步推进和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积极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灵活探索宅基地、农房利用有效形式,持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农村共同富裕。
此复函已经李德飞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