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复函
陈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渝巫路进城区域安装路灯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经与县财政局、桂阳街道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委已派人员到现场查勘,您提案中所提到的道路原属国道G243垫江县县城规划区市政道路的一部分。2022年国家实施路网结构调整,将新建的明月大道调整为国道G243,而原渝巫路调整为县道X813,其所属性质仍为市政道路。2019年6月25日,垫江县交通局下属单位垫江县公路管理局与垫江县城市管理局签订《垫江县城市道路移交接养协议书》确定峡口至机动车检测中心门口的附属设施、日常养护、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升级改造等工作由垫江县城市管理局全权负责,而提案中所提的道路属于协议书中道路的一部分。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完成该段道路的路灯安装工程。
此复函已经丁发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