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62号提案的复函
程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垫江县城乡建立康养社区的建议》(第162号)收悉。经与县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63.69万人,60周岁以上的老人15.94万人,占比25.03%。享受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3020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养老服务补贴人员825人,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人员536人。现有养老服务机构73家,其中公办1家,公建民营25家,民办47家。共设有床位504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280张,占比65%,收住老人2427人(其中,特困老人628人),入住率48.1%。
二、开展情况
(一)注重顶层设计,明晰服务内容。一是规划指引发展方向。先后出台《垫江县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垫江县养老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垫江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文件,为推进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一系列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二是建设“15分钟养老服务圈”。采取“民建公助+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建设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养老服务中心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79个、村级养老互助点222个,实现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速形成。三是加强兜底保障能力。持续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推进城乡特困供养标准一体化。促进24家农村敬老院整体设施“更新迭代”,解决农村老年人的照护服务需求。
(二)增加服务效能,满足服务需求。一是深化“公建民营”改革。探索实施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整体“公建民营”改革,印发《垫江县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创新开展提升行动。自筹6万元工作经费,在桂阳街道天宝社区、桂溪街道红光社区等社区试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社会餐饮企业等力量设立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筹集60万元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示范建设,投入80余万元设立19个精康融合服务站,规划布局35个老年食堂。三是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印发了《垫江县关爱独居老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垫江府办发〔2023〕12号)。通过建立关爱独居老人信息系统,配置集智能呼叫、健康监测、养老监护于一体的实时监护设备,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养老”场景应用;组建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网格)四级服务人员的应急援助队伍,进一步搭建立体化养老服务网络。
(三)强化要素保障,夯实服务基础。一是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落实民办公助政策,出台《垫江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每年县财政预算580余万元作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运营补贴专项经费。近三年来,市、县两级投入资金超过7000万元;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垫江县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鼓励职业培训机构增设养老护理员培训,积极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护理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养老服务标准化培训。截至2024年4月,全县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6期,培训800人次;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班5期,培训700人次;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12人;三是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和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率达100%。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定期抽查养老服务行业运营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县民政局将持续深入开展“康养垫江”专项行动,推动康养服务扩大供给、均衡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康养需求。
此复函已经李必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74685362
邮政编码:40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