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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9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7-18

皮太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群众操办酒席治理工作的建议》(第195号)收悉。经与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机制,确保常态长效

近年来,我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县村(居)民中反对铺张浪费、树立文明新风的通知》(垫江民政〔2017〕37号)、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垫江民政〔2018〕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执行工作的通知》(垫江民政发〔2020〕7号)等相关文件,提倡婚事新办喜事省办丧事简办。县委宣传部等多部门联合先后下发《关于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的通知》(垫江文明委发〔2017〕2号)、《关于深化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的通知》(垫江文明办发〔2018〕10号)、《垫江县“春风满巴渝 文明润垫江”社会风气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垫江文明委〔2024〕1号)等文件。2024年5月县委宣传部拍摄《文明节俭 抵制“无事酒”》宣传片,旨在广泛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作风,积极培育孝悌和睦文明家风,大力倡导婚丧嫁娶时代新风。

二、立足村民自治,维护公序良俗

探索对红白喜事划定合理标准和规模,引导群众依规操办酒席,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不断弘扬和树立文明新风尚。通过村规民约、文化传承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红白喜事理事会、家风理事会等,广泛开展乡风评议,用群众评价的力量褒扬社会新风、批评不良现象,积极入户开展违规操办酒席劝退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群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号召群众积极主动参与进来,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全面抵制滥办酒席不良风气。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酒店滚动屏、横幅、LED等形式发布公益广告。由村(社区)“两委”组织群众针对“返乡吃办酒席、跟风吃办酒席、无奈吃办酒席”三种现象,编写宣传语30条,发放张贴“十抵制十提倡”宣传资料12万余份,围挡、LED 、报台网等刊播8万余条次。张贴整治滥办酒席有关公约5万份,确保宣传到村入户。村社干部到每个居民小组开展公约宣讲、公约解读,通过标语、小喇叭、广播、宣传牌等方式,在乡镇(街道)、集市、村民房墙、田间地头等地方宣传,时时处处提醒,获得群众广泛的认同和支持。

四、坚持示范引领,强化典型带动

一是抓好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群众学有标杆、做有榜样,发挥党员干部带动作用,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发挥表率作用。二是抓住村(社区)正面案例。各村社的身边好人、回乡创业人、新乡贤、志愿者、本土人才等群众身边有影响力的人群,发挥带头作用,呼吁群众参与到抵制滥办酒席中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支持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记录反面典型对违约酒席操办人及参加人做好违反公约规定记载,不得评定为文明户、清洁之家、文明家庭等先进文明称号及享受相关待遇,让自觉遵守公约与群众自身利益挂钩。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力度,指导村(社区)发挥自治作用。一是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现有的将禁止操办“无事酒”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础上,完善农村宴席备案、申报、监督、违规处置等规章制度,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二是健全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完善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职责,配强人员,并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规范群众家庭红白事宜。三是发挥村(居)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禁止大操大办宴席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到实处。

此复函已经李必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民政局

2024627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74685362

邮政编码:40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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