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61(并)号提案的复函
刘延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惠民食堂建设,更好满足老年市民用餐需求的建议 》(第16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老年食堂建设
根据市民政局印发有关方案,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9月,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垫江县老年食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全县计划共建35个老年惠民食堂,其中重点打造示范点7个(桂溪街道3个、桂阳街道3个、太平镇1个)达到示范引领作用。目前35个老年食堂已完成选址、布局,25个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营,10个正在建设中。
(二)划拨配套专项资金
2023年,我局向市民政局争取到老年食堂的建设资金60余万元,分配用于各乡镇(街道)老年食堂的基础建设,28个老年食堂已完成基础建设,另7个老年食堂处于建设阶段。
(三)取得社会力量支持
在市民政局、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取得了与市龙湖基金会的联系,并同龙湖基金会对我县老年食堂开展了两次全覆盖的物资需求实地调研,市龙湖基金会大力支持我县老年食堂建设,对老年食堂的桌椅、洗手台、空调、文化墙等物资给予全力支持配送。目前已完成空调配送30台、桌椅配套300套,洗手台12个。
(四)开展实地建设督导
2023年至今,我局三次进养老机构、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实地督导老年食堂建设工作,主要从环境、场地规划、建设进度、物资投入、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指导,有效的提升了老年食堂的建设进度和管理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老年惠民食堂建设,更好满足老年市民用餐需求。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运营
为推动我县老年食堂能长期、高效、持续运行,在全县35个老年惠民食堂建成后,我局将建立统一管理制度、考评奖励机制、助餐补贴机制,协同乡镇(街道)做好老年食堂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二)争取物资,实现高效可持续
一是继续向市局争取老年食堂建设专项资金,划拨乡镇(街道),加快全县老年食堂建设;二是向市龙湖基金会争取更多的配套物资,满足各老年食堂所需的基本需求;三是督导乡镇(街道)做好老年食堂建设物资的管理实现老年食堂可持续运营。
(三)多模式、多方式助餐,满足老人需求
改变由养老机构承担助餐服务的单一模式,转变为依托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依托乡镇(街道)中心村(社区)食堂、依托餐饮企业为载体,实现开展助餐服务多渠道。探索创新助餐服务模式,除通过在老年食堂定点膳食外,另通过设立助餐配送点和助餐配送上门等方式,实现老年助餐方式多样化。
(四)制定标准,实现惠民有感
一是制定统一的优惠标准,分类建立优惠卡,实现一卡通,让老人在用餐时享受优惠;二是通过建立考评奖励机制,补贴机制,提升老年食堂服务的积极性,激励老年食堂更好的开展助餐服务;三是对全县经济困难、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人群制定统一的补贴标准,让特殊老人最大限度享受助餐优惠。
(五)强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老年助餐食堂各功能间的布局、设施设备进行逐项核查、逐条过关,做好现场核查指导记录,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二是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每季度”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加工就餐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辅材料购进验收及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及安全控制、食品留样等规范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明确将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属地乡镇(街道)作为管理第一责任人齐抓共管。四是建立服务对象评价制度,将老年助餐食堂服务质量、服务内容、菜品质量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由服务对象打分,促使老年助餐食堂不断优化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菜品质量。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必树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74681892
邮政编码:40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