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61(主)号提案的复函
刘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垫江县老年惠民食堂建设管理的建议》(第16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老年食堂建设进度。根据市民政局印发有关方案,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9月,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垫江县老年食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全县计划共建35个老年惠民食堂,其中重点打造示范点7个(桂溪街道3个、桂阳街道3个、太平镇1个)达到示范引领作用。目前35个老年食堂已完成选址、布局,25个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营,10个正在建设中。
(二)争取配套专项资金。2023年,我局向市民政局争取到老年食堂的建设资金60余万元,分配用于各乡镇(街道)老年食堂的基础建设,28个老年食堂已完成基础建设,另7个老年食堂处于建设阶段。
(三)取得社会力量支持。在市民政局、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取得了与市龙湖基金会的联系,并同龙湖基金会对我县老年食堂开展了两次全覆盖的物资需求实地调研,市龙湖基金会大力支持我县老年食堂建设,对老年食堂的桌椅、洗手台、空调、文化墙等物资给予全力支持配送。目前已完成空调配送30台、桌椅配套300套,洗手台12个。
(四)开展实地建设督导。2023年至今,我局三次进养老机构、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实地督导老年食堂建设工作,主要从环境、场地规划、建设进度、物资投入、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指导,有效的提升了老年食堂的建设进度和管理效率。
(五)开展业务培训指导。2023年10月,选址定点工作结束后,我局邀请市民政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到我县,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负责人、35个老年食堂负责人,在民政局机关会议室开展老年食堂线上备案、APP实操、线下运行培训,共65人参加学习培训,熟悉了备案流程,提升了实操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建议,细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老年食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惠民有感目标。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运营。为推动我县老年食堂能长期、高效、持续运行,在全县35个老年惠民食堂建成后,我局将建立统一管理制度、考评奖励机制、助餐补贴机制,协同乡镇(街道)做好老年食堂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二)争取补贴,实现补贴多样化。一是向市局争取建设专项资金,划拨乡镇(街道),加快全县老年食堂建设;二是向市龙湖基金会争取更多的配套物资,满足各老年食堂基本需求,间接降低老年食堂运行成本,达到优惠老人的目的;三是丰富补贴形式,通过考评奖励机制、助餐补贴机制,破除发展藩篱。
(三)探索模式、多方式运营助餐。借助社区、养老机构力量和餐饮企业自身,改变由养老机构承担助餐服务的单一模式,既依托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又依托乡镇(街道)中心村(社区)食堂和餐饮企业为载体,实现助餐服务多渠道;探索创新助餐服务模式,除通过定点膳食外,创新设立助餐配送点和助餐配送上门等方式,实现老年助餐方式多样化。
(四)制定标准,实现惠民有感。一是制定统一的优惠标准,分类建立优惠卡,让老人在用餐时自动享受优惠并实现一卡通;二是通过建立考评奖励机制,年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资金,提升老年食堂服务的积极性,激励老年食堂更好的开展助餐服务;三是对全县经济困难、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人群制定统一的补贴标准,让特殊老人最大限度享受助餐优惠。
(五)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民政局印制包括助餐服务对象类别、助餐内容、优惠政策、申请流程、用餐时间、地点等在内的宣传单,分发至各乡镇(街道)、村(社)一是充分利用赶集日,在人口集中的各个场口、广场、等开展老年食堂助餐宣传;二是各村(社)组织网格员开展入户宣传;解疑答惑,并对辖区长者群体就餐意愿等进行了解和登记;三是通过县级媒体、公众号、县政府、民政局网站等开展老年食堂的宣传、报道;四是各乡镇(街道)使用宣传车、政府网站、村(社)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宣传;五是组织乡镇、村社、老年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等通过抖音、快手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形成多元化的宣传渠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获得老年群体的认同感。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必树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74681892
邮政编码:40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