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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8-16



张学琼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医保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87号)收悉。经与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问题

县医保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密结合国家和省、市医保政策,立足我县实际,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健全医保宣传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合理规划,制定宣传方案,把医保政策宣传作为落实医保惠民政策的根本途径和重要抓手。

(一)拍摄宣传视频,充分利用线上渠道扩大政策宣传面。一是与县融媒体中心深度合作,制作居民医保全民参保缴费小视频;二是投入经费请广告公司制作“扯把二交医保”3分钟宣传视频,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小视频的方式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吸引群众关注医保政策,深刻理解政策,充分认识参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二)抓住重点人群,公共交通投放广告提升政策知晓率。20个主干道的公交车站台张贴医保政策宣传海报,并在全县80辆公交车的移动电视上滚动播放医保政策宣传小视频,为乘客讲解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三)组织宣传力量,去群众身边讲解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我局组建10个宣传工作组,利用赶场天在镇街生活广场、主要街道等组织24余场宣传活动。垫江县医保局加强与包片镇街的沟通联系,联合其他有关部门,通过发放医保政策手提袋、宣传资料并解答群众的疑问等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工作,针对农民居民特点,不是光讲大道理,而是多讲负面典型、举身边的例子,切实把政策讲透、利害讲清楚、账算明白,增强广大居民参保紧迫感和主动性。

(四)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实施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要求各镇街、医药机构在医保经办窗口、门诊大厅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或字幕,通过广播播放医保参保宣传音频,切实提高宣传推广效果。

二、关于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医保制度问题

县医保局不断完善基金监管规范、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创新大数据动态监控机制、扎牢制度笼子,始终保持忠实履职观,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依法依规执法,不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改革赋能、打好综合管控组合拳,营造诚实守信的医保行业氛围,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助推医保高质量发展。一是及时组建第三方网审团队,与阳光保险公司签订网审协议,实现医药机构监管全覆盖、疑点数据全核查、大额数据全审核,拒付医保基金41.5万元;二是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累计收到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报告181份,主动退回违规报销基金45.6万元;三是成立2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核查市局下发疑点数据,其中冒用死亡人员就医疑点数据累计核查116人次,耗材疑点数据核查耗材疑点数据2000余条,涉及医疗机构6家次,下一步将陆续完成剩余近20000万疑点数据的核查和汇总工作。四是主动联合县公安局核查2023年交通事故5761起、受伤2768起,核查有第三方责任的参保人是否违规报销医保基金。五是利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契机,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参加基金监管知识在线答题,强化医保政策解读,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县财政局2024年安排资金74万元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网络审核;安排1万元奖励举报欺诈骗保医疗保障专项基金,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配合县医保局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医保质效。

县卫生健康委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一是依托各质控中心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及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保障基层群众就诊的医疗安全。通过现场沟通交流疑难问题、查阅资料,观察整体运行等情况中发现存在鉴别诊断不全面、抗生素使用无原因分析、病历首页填写欠规范、检验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现场反馈要求医疗机构补齐相关鉴别诊断、抗生素使用的意见分析、规范病历记录的书写、加强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二是持续提高医疗服务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试行)》《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医务人员从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和激励引导。持续加强医保普法教育和医保相关规定的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

三、关于“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政策落地”问题

每年县财政局根据序时进度,拨付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补助资金:2019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632.4万元,2020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594.77万元,2021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709.44万元,2022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729.09万元,2023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745.15万元,20243月已安排646万元划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户,用于保障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针对您提出的相关政策建议,我局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调研力度,收集民意,向市级有关部门反映,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傅永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政协。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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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邓晓南,联系电话:7450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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