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复函
李军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子沟桥至天香路段公路扩宽工程的建议》(第10号)收悉。经与县明月办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将中子沟桥至天香路段公路路面扩宽”建议
我委工作人员已对道路基本情况进行现场查勘。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现有道路宽度约6米,道路一侧临崖,若按照7米宽扩宽改造达到四级(I类)双车道标准,会增加投入约600万元;此外该道路已于“十四五”期间内进行改造,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次扩建改造。因此,现阶段将中子沟桥至天香路段公路路面扩宽不具备实施条件。目前可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实施错车道建设,局部截弯取直、削坡降坡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二、针对您提出的“将中子沟桥至天香路段公路路面油化”建议
目前,市交通运输委在资金安排上倾向于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领域,对农村公路油化暂无专项资金支持。我委积极争取将中子沟桥至天香路段公路路面扩宽纳入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前期项目库,同时主动配合桂阳街道联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预先调整土地规划,条件成熟后立即启动建设。
此复函已经丁发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告知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