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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9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6-23

王政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员素质切实做好多元解纷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建议》第0095号收悉,经与县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

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近年来,我县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增强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一是通过换届选任、届中调整充实等方式,将一大批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群众基础好和威望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调整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去。二是注重人民调解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将一批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离退休的法官和检察官以及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吸纳进人民调解专家库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去,促使人民调解员队伍无论是知识结构,还是专业技能都不断得到优化。三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政治建设,每年逐级开展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相继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学习宣传、学习传承老马调解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县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爱岗敬业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二、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

为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我县坚持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作为县、乡(镇街)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年度重点工作内容,逐级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抓落实。培训通过举办讲座、以会代训、集中辅导、重点指导以及典型案例指引、现场观摩、庭审旁听等方式进行。一是对一些新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等,通过法官、律师、检察官、司法助理员等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宣传宣讲,不断增强各级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二是通过现场观摩、庭审旁听等方式开展调解技能培训,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参与感、体验感。两年来,全县共组织调解现场观摩30700人次,组织人民调解员庭审旁听活动7300人次,通过频繁开展现场观摩和庭审旁听,使人民调解员对调解过程把控和调解技能运用有了更加真切的感受和体验。三是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征集发布,强化典型案例指引。每年至少开展典型案例征集一次以上,每次征集上报典型案例3篇以上。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征集发布,将其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典型案例发布的方式进行传播发散,以起到学习指引的功效。四是持续开展数字调解业务培训。“重庆调解在线”投入使用以来,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两次数字调解业务集中培训,共有近300人次参加了培训。县上培训后,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又开展了再培训,共计开展再培训100余场次,共培训近3000人次,通过集中辅导、重点指导、全员实操等方式,基本做到了全员参与、全员受训。今后,我局将持续推进、常态化开展数字调解业务培训工作,以最大的力度,最决绝的态度,最持久的耐心,持续抓好此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落实“两所一庭”调解制度,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两所一庭”调解制度推行以来,及时调解处置了大量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为基层政府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矛盾风险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因此,“两所一庭”调解制度今后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025年,我县在深化落实“两所一庭”调解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探索建立“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N”的基层微治理模式,进一步强化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无论“两所一庭”调解制度还是“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N...”基层微治理模式,今后的主要工作方向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更好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更好地发挥其优势和作用。二是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要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整合力量,共同做大做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人民调解防线,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县司法局局长杨卫东审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以上回复您若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告知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垫江县司法局

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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