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复函
向迎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G243复线和南部快速通道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的提案》(第141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的问题
县道安办,多次与县政法委、县政府考核办协调将交通板块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定,为了减少基层工作负担,县政府考核办不同意将交通板块纳入政府年度单独考核。
二、关于加大宣传的问题
为了增强沿线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在春节、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县交通运输委领导分组带队深入乡镇、村社人员集中地开展宣传,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份,开展宣传讲座5次,悬挂宣传标语100条,张贴海报5000份,讲解法律法规、车载LED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醒群众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改变交通陋习,引导群众珍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三、关于强化基础建设的问题
为了夯实安全基础,县交通运输委今年在G243与沙坪连接道路口和澄溪天台小学2处安装红绿灯,在G243玉河路口、南印路口安装逆行抓拍监控,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4盏。在G243新民、沙坪重要路口安装路口警示灯和爆闪灯。在G243绿色美丽智慧示范工程(智慧交通)、S515鹤游至白家路段安装区间测速。S515孙家沟二号桥安装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施S515K4+040涵洞水毁修复工程。对S515、G243两条路封堵安全隐患路口33处,增设人行横道安全岛94处,增补路口警示桩358根,施划人行横道标线4处,在“两路”各支路口安装交通标志115套,G243天星路口和S515荷花园处施划减速标线120平方米。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委将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委、住建等部门协调,积极争取“一事一议”、“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移民后扶、美丽庭院等项目资金,有序实施农村公路亮化工程。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探索“企业捐赠+路灯冠名”模式,或与通过与光伏企业合作建设太阳能路灯,降低后期电费负担等方式有序推进公路路灯建设,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关于严格监管执法的问题
县公安局持续深化交通安全管理,通过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一是加强常态常治,利用现有交通监控视频,对有牌证的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超员、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二是常态设置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点,严格查处无牌无证、超员、违规安装雨篷、无保险、未年检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组织乡镇道安办和辖区派出所、社区治安巡逻力量开展日常巡逻,通过喊话、拦停等方式,劝导车辆,开展交通违法纠正;四是会同市场监管和辖区乡镇(道安办)针对摩托车电动车售卖门店、车主所涉村社,从车辆源头到路面秩序开展集中整治。
此答复函已经丁发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告知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