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政协垫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170号提案的协办复函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
现将《关于落实生育支持和激励政策的建议》(第017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复函如下:
一、政策支持方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精神,减轻参保群众生育医疗负担,完善生育保障制度,重庆市医保局出台《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12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36 号)等文件,将“在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待遇状态正常的人员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我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支付标准和范围给予医保报销”、将“精子优选处理”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从医保政策层面对促进生育予以支持。
二、便民利民方面
为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保障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重庆市医保中心牵头开展了生育津贴“即申即享”相关工作,目前该事项即将全市上线运行。生育津贴“即申即享”是指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医保系统将其生育相关信息推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系统受理审核后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参保人本人预留银行账户,改变了过去需参保人提供纸质资料,到县医保局现场办理的情况,使得生育津贴申办更加便捷,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县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全市医保、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同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改革、持续完善管理、持续改进服务,最大程度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