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88号提案的复函
妇联界: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家庭式养老点”营利性养老场所的提案》(第0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排,实施分类整治。针对“家庭式养老点”这一新业态,我局已于2025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摸排。经查,我县城区及部分中心场镇确实存在少数利用居民住宅开展营利性小微养老服务的行为,规模多在3至8人之间,普遍未进行工商登记或民政备案,在消防、食品卫生、人员资质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隐患。参照我县养老机构“三个一批”管理经验,按照“整改提升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给予3至6个月过渡期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消防达标;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依法予以关停并妥善安置老人。同时建立“红、黄、蓝”三色安全预警台账和动态评估机制,实行“一院一策”分类监管。
(二)明确界定,建立备案准入机制。根据《重庆市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渝民规〔2025〕13号),床位数10张以下、利用住宅开展营利性养老服务的场所,属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一是严守安全底线,联合县消防救援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配备消防器材、畅通逃生通道;提供餐饮服务的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建立免费培训机制,2025年累计培训52人次,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5%。三是推行服务协议范本,明确收费标准和退费规则,从源头减少纠纷隐患。
(三)多部门协同,构建监管体系。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县民政局牵头备案管理和业务指导,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和价格监管,县消防救援局负责消防安全检查,乡镇(街道)落实属地巡查。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抄送相关部门。三是落实现场检查制度,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对承诺未落实到位的限期整改。四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查。同时,依托“渝悦养老”智慧云平台,将备案机构纳入“云监管”范围;公布监督电话(023—74681892),吸纳社区党员、退休干部担任“特邀监督员”,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协会行业自律职能。
(四)加强扶持引导,促进规范提升。坚持“规范一批、扶持一批”的理念,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家庭式养老点向正规化发展。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根据《重庆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民规〔2026〕9号),家庭养老床位是依托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组织,为居家养老失能老年人进行适老化及智能化改造,将专业照护服务送到家,实现“一床一码”数字化管理模式。2025年在桂溪、桂阳两个街道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1张,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得到了专业化、智能化的居家照护服务,生活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二是资源链接。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纳入“15分钟养老服务圈”平台。三是运营激励。参照《垫江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按实际收住老人的失能等级给予每月每床180至600元的运营补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落实分类管理要求。我局将严格落实《重庆市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渝民规〔2025〕13号)相关规定,对床位数10张以下、利用住宅开展营利性养老服务的场所,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同时,根据《重庆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民规〔2026〕9号)有关精神,积极配合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待市级层面针对小微养老服务场所出台更为细化的分类管理文件后,我局将第一时间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二)全面落实备案管理,开展集中规范整治。对全县“家庭式养老点”再次进行全面摸排,督促符合条件的机构依法备案。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原则分类处置,明确退出流程中必须包含老人分流安置方案和费用清算证明。持续开展从业人员入职背景审查和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加强宣传推广,持续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联合县人力社保局,持续依托县级实训基地,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免费或低偿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家庭式养老点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签订“结对帮扶”协议,支持品牌养老企业通过“机构带网点”模式进行连锁化托管,统一服务标准。在全县开展“放心托老示范户”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规划引导与社区融入。在新建住宅小区或城市更新规划中,继续统筹考虑预留适合小型社区养老服务的设施空间。指导街道、社区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减少扰民,促进和谐共处。
规范发展营利性“家庭式养老点”,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社区养老服务短板的重要举措。我局将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细节,力争在2026年底前构建起“准入标准更高、监管手段更智、扶持政策更实”的监管服务体系,切实满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的迫切需求。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李必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贵单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告知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7日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74681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