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培育新增高新技术企业 我县现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54家
“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5月9日召开的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推进会上,县科技局副局长彭娟向参会企业介绍了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相关奖励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
近年来,县科技局大力引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修订《垫江县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印发《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认定专项奖励政策(试行)》等科技创新政策,并积极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2022年共兑付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490万元,充分发挥政策激励的带动和撬动作用。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县科技局每月走访企业50家次以上,通过入户走访和召开科技创新政策解读会及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推进会等形式,筛选出2023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梯度培育企业名单,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此过程中,县科技局还持续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为企业答疑解惑、提出改进措施,引导企业尽早布局知识产权、管理研发活动、完善科研项目资料、归集研发费用、编制研发费用辅助台账。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标多、专业性强、申报程序复杂,县科技局建立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台账,对企业申报全过程进行跟跟、指导和服务,及时管理企业申报进度。此外,还借用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聘请经验丰富的三方机构为我县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每批次企业申报前开展县级初审,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对照打分、明确修改意见,减少申报瑕疵,有效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成功率。
目前,我县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为54家,科技型企业入库总量为272家。下一步,我县将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与各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的统筹协调,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二季度争取孵化入库科技型企业10家及以上,全年培育新增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13家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