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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政策(17条)

日期:2022-10-19

1在工程建设领招投标领域推行投标保证金保函、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和履约担保保函,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诚信履约意识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推行投标保证金保函和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9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74517161

2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涉农经营主体。支农再贷款为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资金,银行机构向涉农企业、农户等涉农经营主体发放贷款,银行放款利率5.5%左右;支小再贷款为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资金,银行机构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发放贷款,银行放款利率5.5%左右;再贴现为人民银行提供再贴现资金,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票据。人民银行发挥货币政策作用,引导银行机构降低涉农经营主体、普惠小微、民营企业领域融资成本。

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支持中小银行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渝银发〔202043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垫江县支行

咨询电话023-74512511

3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依据企业向平台服务商购买服务的合同金额和财政补助比例计算确定补助额度,生成企业专属“云惠券”金额。第一年,以企业签订的优惠后当年度的服务合同金额,县财政全额补贴,单户企业补贴不超过6万元;第二年,以企业签订的优惠后当年度的服务合同金额,县财政按最高不超过40%进行补贴,且单户企业不超过4万元;第三年,以企业签订的当年优惠后的服务合同金额,县财政按最高不超过15%进行补贴,且单户企业不超过1.5万元。云服务商按合同提供服务,收取云服务费,并依据用户会员取得的“云惠券”额度,相应抵减费用。如合同未能履行,该“云惠券”即终止有效。

政策依据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垫江县2020年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垫江经信发〔202081

执行期限202011日至20221231

责任单位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74512125 

4“抗疫贷”。由垫江县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出资征信,担保公司担保的无担保费、低利率、无需抵押纯信用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产品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订单情况良好、诚信度较好、征信记录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且当前无被诉讼的经济纠纷的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金额单户不高于150万元,贷款利率按不高于一年期LPR200BPS,且不高于银行同期自有同类产品平均利率执行。

政策依据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实施垫江县“抗疫贷”金融产品工作的通知》垫江经信发〔202044

执行期限2020318日至2023317

责任单位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74513361

5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实行无事不扰;优化整合执法检查计划,加强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帮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施非现场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74512165

6落实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措施。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74512165

7推行自行组织重大变动界定。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与环评批复不一致情形,企业可自行组织认定,经技术论证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的企业可按程序申领排污许可,纳入企业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管理。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74520130

8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审批情形的,对环境影响可接受、污染治理措施可行的建设项目,经识别虽然有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且暂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事项,在县政府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已开展相关工作说明的情形下,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实施并联审批,不互为前置,予以带条件审批。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74520130

9在措施到位、社会稳定前提下允许道路等重点工程最大限度满足每月夜间作业时间。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31日止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74520130

10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但其他手续尚在办理中的项目,在属地政府或企业书面承诺完成时限条件下实行承诺审批;对管理规范没有处罚记录的经营许可延期直接审批。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74520130

11服务招商引资智能选址预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出“建设项目选线选址环境准入自助查询系统”APP,并纳入“渝快办”,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建设项目单位在项目引进、环境准入、选址选线提供免费自助研判,助力招商引资。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74520130

12推行小方量污染地块自主修复。对满足条件的污染土壤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地块,责权人可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自主实施修复;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加速对修复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为招商引资项目更快速地腾出建设空间。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74681682

13开展同类型建设项目“打捆”审批。推行同一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及在同一工业园区集聚区内家具制造、计算机制造等同一类工业项目,且均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集群化招商。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74520130

14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实施优惠利率贷款等气候投融资业务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动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丰富企业信贷抵质押手段,用好碳市场,盘活碳资产。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垫江支行

咨询电话023-74520130023-74512549

15指导非控排企业的碳减排量形成碳资产,通过“碳惠通”平台交易获取资金,赋能绿色高质量发展。

政策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23-74520130

16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公告自202241日施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23-74612366 

17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41日施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23-746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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