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营商环境>营商政策

文化旅游业政策(2条)

日期:2024-09-11

1.市、区县两级实行重点文旅企业(项目)名单对接制,形成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定期推送至人行重庆营管部。人行重庆营管部依托“长江渝融通”系统,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精准对接,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政策依据】人行重庆营管部、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重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银发〔2021〕52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74516882

2.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23-746123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