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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政策(10条)

日期:2025-09-03

1.【优惠内容】严格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通行政策等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重庆垫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3-74512885 

【政策依据】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相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渝交发〔2019〕30号),财政部《关于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8号)

2.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快递进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对快递企业在乡镇、村设立网点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邮政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

【咨询电话】023-74513057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72号)

3.对纳入我市综合交通规划且符合农村路网建设贷款范围的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5年,最长不超过30年,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最低可为5年期以上LPR减40BP。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农发行垫江县支行

【咨询电话】023-74512216

【政策依据】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交计〔2022〕53号)

4.放宽皮卡车通行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取消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进入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限制,不需进行网上备案即可通行。

【享受条件】皮卡车(多用途货车)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023-74515191

【政策依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措施的通知》(渝公规〔2022〕5号)

5.放宽新能源货车通行限制。将新能源号牌货车不受货车限行、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规定限制的车型,由渝籍号牌新能源轻型货车放宽至渝籍号牌新能源轻型货车、中型封闭式及厢式货车。

【享受条件】渝籍号牌新能源轻型货车、中型封闭式及厢式货车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023-74515191

【政策依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措施的通知》(渝公规〔2022〕5号)

6.放宽轻型货车通行证办理。新增注册登记在中心城区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不再以报废更新的方式办理中心城区通行证,可直接申办。对注册登记在中心城区以外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通行证。

【享受条件】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

【申请程序】注册登记在中心城区以外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通行证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023-74515191

【政策依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措施的通知》(渝公规〔2022〕5号)

7.便利冷链物流车辆通行证办理。对纳入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车辆,“零门槛”申领货车通行证,并采取精简办理流程资料和实行全程网办的方式,方便申领办证。

【享受条件】冷链物流车辆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023-74515191

【政策依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措施的通知》(渝公规〔2022〕5号)

8.便利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通行证办理。简化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办理通行证审查环节,不再进行车辆实地见面审查,采取远程视频审查、照片审查等方式提高审查办证效率。

【享受条件】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023-74515191

【政策依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措施的通知》(渝公规〔2022〕5号)

9.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标准的柴油车)以外,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迁入我市。

【享受条件】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委

【咨询电话】023-74515191

【政策依据】市商务委等3部门《关于明确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流通的通知》(渝商务〔2018〕28号)

10.实施川渝跨省城际公交市级补贴。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由我市客运企业运营的川渝跨省城际公交客运车辆(2024 年12月31 日前投用)进行补贴。

【享受条件】我市客运企业运营的川渝跨省城际公交客运车辆(2024 年12月31日前投用)

【申请程序】辖区运输服务企业如实填写《川渝跨省城际公交市级补贴申报表》,将签章原件扫描件和电子文档传县道路运输事务管理中心。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委

【咨询电话】023-74512216

【政策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做好川渝跨省城际公交市级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渝道运发〔202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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