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业政策(2条)
1.【优惠内容】市、区县两级实行重点文旅企业(项目)名单对接制,形成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定期推送至人行重庆营管部。人行重庆营管部依托“长江渝融通”系统,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精准对接,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享受条件】符合人行重庆营管部、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重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银发〔2021〕52号) 中的申报条件
【申请程序】一是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 织辖区内重点文旅企业填报《2025年文化旅游领域重点企业(项 目)融资需求情况表》(附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将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切实帮助文化旅游企业解 决融资难题二是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长 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小 微型文化旅游企业通过平台的“文化旅游企业”专属申贷渠道提 交融资需求。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74516882
【政策依据】人行重庆营管部、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重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银发〔2021〕52号)
2.【优惠内容】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享受条件】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申请程序】申报享受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垫江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23-74612366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