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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08-06

一、出台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按照《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实际研究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加快建设“三区两地一节点、郊区新城双‘50’”、富民强县升位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及以上事故;严格控制因灾死亡人数,严格防范已监测地质灾害点发生亡人事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重点任务

(一)强化工作措施,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促进全安全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各行业领域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推动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探索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统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

提高应急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指挥无线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建设。

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开展党政领导、应急管理干部年度轮训,建立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制度,提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开展应急知识大宣教,开展应急知识五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广泛宣教,加大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力度。

(三)加强预防治理,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结合民生实事办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建设。

大力统筹城乡安全发展,强化城市安全规划刚性约束,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城市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升城市安全文化。

(四)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

压实行业部门属事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的统筹监管责任和各领域主管部门对安全的专项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

压实乡镇(街道)、园区属地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及园区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坚持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

(五)深化执法改革,推进应急管理依法治理。

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的基础上,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开展执法攻坚行动。将监管执法作为部门履职重要标准,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必须落实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执法。

实施严厉的追责问责。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严格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发生的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事故灾难严格开展调查评估;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六)加强应急准备,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加强风险研判和落实管控。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有序组织实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响应。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强化预警逐级精准发布,提升预警响应效能。推进灾害监测员多员合一,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全覆盖

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县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完成率100%、乡镇(街道)完成率90%

提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应急预案修订,强化基于情景构建的实战化演练,建立应急救援技术专家库。

强化周边应急联动。建立与周边跨地区的重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开展跨区县、跨省(市)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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