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进一步支持“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1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重点指重庆农商行)“三社”融合发展,特制定《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21〕21号),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措施》出台背景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中央的重点部署,“三社”融合发展是市委落实中央部署的重要抓手,为了提升“三社”为农服务能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0号) 精神,县政府结合垫江实际,特制定《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21〕21号)。

二、《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包括夯实基层基础、拓展服务功能、统筹融合结合、强化政策保障等四方面的内容。

(一)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1. 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有资产、有能人、有产业、有制度的“四有”标准,利用乡镇(街道)国有资产支持基层供销社建设,搭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2.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是基层供销社服务进村的前沿阵地。要把农村综合服务社建成村“两委”组织农民、发动农民、服务农民的有效载体。

3. 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保障成员合法权益。鼓励和引导小农户、家庭农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同类产业和产业链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与供销社基层组织建立产销合作关系,条件具备的建立股份合作关系。

4. 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及基层供销社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县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收益购买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供销社建设,将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成兼具公益性和经营性,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务代理、政务事务、商务业务、合作金融等综合服务的载体。

(二)拓展服务能力,切实提升服务能力

1. 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代耕代种、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精准到户。

2.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支持“村村旺”农村电商综合平台建设及人才培训纳入垫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创建工作,发展订单农业,打通农业产业链条。支持供销社参与全县垫江晚柚、晚熟柑橘和“菜篮子”工程等特色产业发展,在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3.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支持供销社、农商行垫江支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探索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有效机制。引导市农担公司、县兴农担保公司等机构积极参与“三社”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垫江县“三社”融合发展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管理办法》。

(三)统筹融合结合,推进“三社”融合和“三变”改革

1. 构建联结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推广“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村社共建”模式,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进行评估作价,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共建产业联合体,形成利益共同体。支持农商行垫江支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和村集体资产抵押融资的方式方法。鼓励支持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商行垫江支行乡镇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在基层供销社兼职,兼职不兼薪。支持村“两委”干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在供销社基层组织任职、入股,并享受股权收益和业务奖励。

(四)强化政策保障,加大“三社”融合发展支持力度

1. 统筹用好资金支持政策。将“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涉农贴息补助政策范围,加大信贷贴息补助力度,确保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三社”融合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贴息政策后,实际承担贷款利率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县供销合作社要提取部分社有企业收益,用于直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 加大统筹协调配合力度。将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统筹安排、强化考核。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将“三社”融合发展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推进“三社”融合发展落地落实。县供销合作社加强指导督促,每半年对全县“三社”融合发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