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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日期:2022-04-15

近期,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垫江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垫府办发〔2022〕14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规划》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民政局组建了规划编制团队,研究起草《规划》。为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建设水平,依据《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起草过程中,规划编制团队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调研,先后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讨论,通过书面、会议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县级部门、各乡镇(街道)、行业专家和广大群众意见,针对多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

二、主要目标

《规划》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加快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相呼应、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实现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福祉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群众参与充满活力;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人民生活更加便利,让全县民政服务对象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有获得感、更有归属感。

“十四五”垫江县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1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

不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预期性

2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80

≥85

预期性

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5

福利彩票销售网店数

46

≥90

预期性

6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平方米

≥30

预期性

7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131

500

预期性

8

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总额

万元

3852

≥4600

预期性

9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40

≥80

预期性

10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100

约束性

11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45

预期性

12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约束性

13

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

10

25

预期性

14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2.3

≥60

约束性

15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65

100

预期性

16

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58

≥90

预期性

三、主要内容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实现全县民政工作保持全市前列为目标,紧扣标准型、法治型、服务型、智慧型、创新型“五型民政”建设,从夯实民生保障基础、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儿童福利水平、激发社会治理活力、深化殡葬事业改革、促进慈善社工发展、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和加强川渝深度合作8个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并设置8个专栏,谋划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

(一)基本框架

《规划》分为4章19节。第一章总结“十三五”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分析“十四五”面临形势;第二章提出“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章围绕8个重点方面,分别对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做了安排部署;第四章是保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重点任务

1. 夯实民生保障基础。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编密织牢民生兜底安全网,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2. 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大力发展普惠性和互助性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养老服务多元化体系,优化养老设施的区域布局,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供地政策,按常住人口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

3. 提高儿童福利水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整合公共资源,加大经费投入,扩大福利范围,完善保障措施,不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逐步建立与垫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儿童生存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儿童福利体系。

4. 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建立完善以党建为引领、城乡社区为载体、社区社会组织为纽带、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人才为骨干、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内容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多元共治社区治理能力,推动社区服务精细化发展,推进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营造人人负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区氛围。

5. 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遗体火化率逐年提高,骨灰堂存放、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逐步提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6. 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遗体火化率逐年提高,骨灰堂存放、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逐步提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7. 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群众的现实关切和迫切述求,推动民政领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治理。对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区两群”“双城经济圈”等发展要求,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不断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

8. 加强川渝深度合作。坚持统筹协调、互利共赢、稳中求进和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深入落实川渝两地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携手推动垫邻、垫大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务实合作和共建共享,共同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中层干部不定期对口交流互动机制。在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慈善社工、儿童关爱、边界勘界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探索信息共享、联审联批等工作机制。寻求上级出台的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中的最大公约数,建立本级层面出台的政策文件互送互享互认制度。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构建全方位、多层级、管长远的民政事业发展保障体系,确保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目标如期实现。

其他有关事项

1. 《规划》适用对象。《规划》是全县民政事业2021-2025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民政工作决策、服务对象保障等提供依据。

2. 《规划》执行标准。《规划》属五年总体规划,提出了未来5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想、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对民政服务对象的有关救助、补助标准等,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有关标准执行。

3. 《规划》有关术语。《规划》编制主要依据《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未涉及新的专业术语。

4. 新旧政策对比。《规划》仅对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方向性、指引性、前瞻性思路,不属政策性文件,涉及人民群众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有关政策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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